昨日晚间,一份小米诉前保全判决书被曝光。

信息显示,小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请求法院判决知名科技媒体天极网立即删除其在各大社交平台发布的《一场,真正的,专业拆机,荣耀智慧屏对比小米电视》一文,删除其在微博等平台发布的《一场真正的专业拆机全程回顾》和《一场真正的专业拆机,荣耀智慧屏PK小米电视》等博文。

2020年6月9日天极网发布了相关评测视频,视频的第109分钟天极网使用压力喷枪对荣耀智慧屏X1和小米电视4A进行“阻燃测试”,结果显示小米电视4A背板后壳燃烧而荣耀智慧屏X1未燃烧。

实际情况是,压力喷枪测试部位是小米电视4A喇叭后盖,荣耀智慧屏X1测试的是电源背板。

测试视频中的小米电视4A

天极网拆机视频发出后,全平台获得了240万次播放量,引发了大量转发,质疑小米电视质量言论持续在网络发酵,严重影响了小米品牌多年积累的商誉,造成了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

测试视频中的荣耀智慧屏X12020年6月11日,小米在北京国信公证处对其所发视频及文章进行了证据公证,其中囊括着很多转发该视频的友商KOL言论,比如科技DU、数码飞越、路飞科技说、勇气数码君、HW前HR、暨南数码、明晞十八、钢的王十二、龙二Pro等。

此外小米还对这些数码大V评论区进行了公证,其中存在大量对小米电视质量问题的诋毁及辱骂。

此后,小米委托江苏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小米电视4A进行了专业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送检产品后壳质量达到了V0标准,喇叭后壳满足HB75级考核。

小米还委托中国赛宝实验室/工信部电子第五研究院对小米电视4A进行了专业测试,测试结果同样显示后壳质量达到了V0标准,喇叭后壳满足HB75级考核。

根据测试方法的不同,垂直燃烧测试标准依次是V0、V1、V2,水平燃烧测试标准依次为HB、HB40、HB75.

2020年6月15日,小米通过顺丰向天极网寄送了《侵权警告函》,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侵权链接,结果天极网依旧我行我素,并未删除。

2020年6月22日,小米向法院申请了本次的诉前财产保全,保全担保方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市场竞争分为直接竞争和间接竞争,直接竞争指的是同行业友商,间接竞争指的是非同行业,但以不正当方式与其他经营者争夺交易机会。

天极网工商信息显示,其可从事“手机、平板电脑、数码、家电、智能生活”等领域,小米是以“手机、智能硬件、lOT为核心的互联网企业,两者在经营领域存在闭合。客户群体存在较高重合性,具备争夺流量的可能性。此外天极网底部的合作伙伴关系栏中显示有小米,两者是具有垂直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

所以法院认为,天极网与小米存在竞争关系,此案属于不正当竞争纠纷引发的诉前保全案件。

图片来源网络

法院裁定,天极网把小米电视4A的喇叭后壳与荣耀智慧屏X1电源背板进行对比测试,测试对象选择错误,国标要求电源背板具有较高可燃性等级要求,而喇叭后壳并无可燃性要求。

国标测试要求是:50W火焰,天极网用压力喷枪进行分别测试,存在实验方法错误。国标要求的HB75等级“阻燃”,具体是指移开可燃源后不能有明火,如果材料继续燃烧,速度不得超过75mm/分钟,而在测试过程中,天极网并未向公众展示全部燃烧过程,“阻燃”是为了抑制、减少或延缓燃烧,而不是“不燃”。

此外对比测试中,压力喷枪对准的是小米电视4A侧面棱角,测试时间约18秒,对准的是荣耀智慧屏X1宽面,测试时间约11秒,两者测试条件不同,无可对比性。

天极网作为专业科技媒体,在视频开头也多次提到“专业测试”。测试条件不同,结果自然没有可参考性,而其并未在视频结尾给出“测试出现谬误的可能性”,反而根据“不专业的测试结果”对小米存在专业性的偏向性报道,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小米多年积累的商誉。

所以法院裁定支持小米诉前保全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小米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初级人民法院,而根据相关法律中院要初审民事案件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小米能在中院成功申请诉前保全依据使用的必定是第二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这也从侧面说明,小米必定会有后续的起诉行为,如果仅要求天极网删除相关文章并消除影响,院就可解决。

最后本次民事判决小米委托重庆市的某家律师事务所处理的,加强自身法务团队仍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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