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本市場上,從來不缺“爆雷”的案例,但是打着私募的幌子,以投資爲名,行非法集資之實的卻也並不多見,而中金國瑞就是這樣乾的。這場“龐氏騙局”集資額達21.55億餘元,最終有超過18億元未兌付,1400名投資者被坑慘。

成立於2011年的中金國瑞(全稱爲:深圳市中金國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億元,實際控制人爲秦鵬,2014年6月完成備案登記後,成爲私募證券投資管理人。2019年5月22日,一向兌付及時的中金國瑞突然發佈清算告知書,宣佈不再兌付本金和利息,留下逾10億的資金窟窿,一下子引發行業震動。

2020年7月9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發佈了《秦鵬涉嫌集資詐騙罪,鄭明明、尹傑、周凱然等九人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害人權利義務告知書》,犯罪嫌疑人秦鵬涉嫌集資詐騙罪,犯罪嫌疑人鄭明明、尹傑、周凱然等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一案,已於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移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超18億未兌付,涉及1400投資人

據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發佈的《告知書》顯示,偵查機關認定,中金國瑞通過公開宣傳,承諾收益回報、保本付息的方式,向不特定人羣公開募集資金後,並未按約定將資金全部用於期貨、證券交易,而是直接用作公司自有資金來根據實際需要調撥使用,大部分用於兌付到期投資人的本金和收益,其他部分用於期貨、證券交易,公司運營支出、員工工資、佣金提成、秦鵬個人消費、對外投資、償還公司歷史債務,還有部分資金轉移至境外做開辦公司、做交易,導致大量投資款無法收回,逾期金額巨大。

目前,該公司發行的3支涉案基金募集金額爲21.55億餘元,已付投資人金額3.13億餘元,未付投資人金額18.41億餘元,涉及投資人共1400人次。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還表示,因本案被害人人數衆多,根據有關規定,經本院聯繫,仍有部分被害人無法送達,現採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2020年2月7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秦鵬以涉嫌集資詐騙罪批准逮捕,對鄭某明等9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批准逮捕。

事發前還在募資成立新產品 自家員工也一起坑

據私募排排網信息顯示,秦鵬曾就職於招商銀行、銀泰證券。中金國瑞基金旗下管理的基金產品涵蓋股票型、混合型、量化型、FOF型、資產證券化等,不過,多隻已經提前清算了,其中包括中金國瑞混合策略3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中金國瑞股票策略量化私募基金1號。

該私募還在2019年4月28日在協會登記備案了中金國瑞策略一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2019年5月14日,秦鵬在內部會議上宣佈產品清盤,不再募集資金以及正常兌付本金和收益。這在公司內部掀起軒然大波,因爲有90%左右的員工都投資了自家公司的產品。

2019年5月22日清算告知書出來之後,大批投資者趕往位於招商銀行大廈36樓的中金國瑞辦公所在地瞭解情況,獲知公司財務負責人周彩虹和風控部負責人項傑明已於4月先後離開,公司處於停業狀態。投資者提供的系列材料表明,中金國瑞宣稱出資20%作爲劣後資金,保護投資人的本金安全,每年給予投資者10%~14%不等的固定收益,超額部分歸基金公司所有。

秦鵬或判15年以上有期徒刑

深圳檢察院發佈的《告知書》顯示,除秦鵬之外,還有鄭明明、尹傑等高管員工,合計10人涉案,包括人事行政經理、財務主管、基金銷售等均被起訴。

據證券時報消息,浙江高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汪志輝律師表示,實際控制人秦鵬涉嫌的是集資詐騙罪,且數額巨大,如果罪名成立,將被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此外,中金國瑞的高管、員工等9名人員,則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汪志輝律師判斷,如果罪名成立,將獲3-10年有期徒刑。

涉案人員具體情況:

犯罪嫌疑人秦鵬,系深圳市中金國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國瑞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國瑞控股有限公司等關聯公司的法人代表及實際控制人,負責深圳市中金國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的整體事務、期貨證券交易、資金調撥權使用權、對外投資。

犯罪嫌疑人鄭明明,系公司副總裁兼營銷二部經理,分管營銷二部、交易部、客服部、同時銷售基金產品等。

犯罪嫌疑人周凱然,系公司財務主管,負責管理財務部會計、出納,日常財務複覈、期貨證券賬戶管理、財務審批,協助秦鵬調度資金。

犯罪嫌疑人尹傑,系公司營銷一部經理,負責管理營銷一部理財經理的業績考覈,銷售基金產品。

犯罪嫌疑人溫娜,系公司人事行政經理,負責人事行政工作,2018年3月被秦鵬派往香港,負責關聯公司香港富銀集團事務,2018年8月到關聯公司華世健康管理集團擔任綜合部負責人,負責人事行政工作。

犯罪嫌疑人王天宇、王偉、李紅亮,系公司營銷二部團隊主管,負責團隊管理,銷售基金產品。

犯罪嫌疑人稂偉,系公司營銷一部團隊主管,負責團隊管理,銷售基金產品。

犯罪嫌疑人張立羣,系公司營銷二部王天宇團隊理財經理,負責銷售基金產品。

私募資格被註銷,主要負責人“拉黑”

今年5月份,中國基金業協會就公佈了對中金國瑞的紀律處分決定,其中詳細陳述了中金國瑞存在的六大違法違規事實,並對該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作出了相關處分。對其作出“取消會員資格,撤銷管理人登記”的紀律處分。

處分決定顯示,中金國瑞的違法違規事實主要包括:1、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後未按規定向中基協備案;2、單隻產品募集人數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特定數量;3、在私募基金募集過程中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4、向不特定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產品;5、向投資者承諾本金不受損失或最低收益;6、未及時向協會報告重大事項。

中基協還公佈了對中金國瑞主要負責人的處分決定,秦鵬被採取“加入黑名單、期限爲五年”的處分。合規風控負責人項傑明也被擬採取“加入黑名單、期限爲三年”的紀律處分。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證券時報、中國基金報、券商中國、每經AP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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