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盤龍檢方回應“失主抓小偷被控非法拘禁”:監控顯示多次毆打)

針對“昆明一超市員工抓小偷致其輕微傷,被索賠6.6萬元,且被控非法拘禁”一事,7月12日,昆明市盤龍檢方公開通報該起事件中的盜竊案和非法拘禁案的辦理情況。

盤龍檢方通報稱,3月29日12時44分,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羣衆報警稱:“樂爾樂”超市抓到小偷關在房間裏毆打。

民警接指令後到場處置,對自稱是超市工作人員的蘇某及其他在場人員進行詢問,均稱無人報警、也無打人情況。隨後,民警進入超市監控室查看,發現疑似被毆打的張某尊,其面部有血跡、手臂有挫傷。現場處置後,民警即將雙方當事人帶回轄區派出所調查。

經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偵查查明:3月29日“樂爾樂”超市員工蘇某發現張某尊疑似在該超市盜竊,蘇某便與其他員工將張某尊扣留在超市監控室1個多小時。

在調查中,公安機關發現“樂爾樂”超市監控視頻已被格式化刪除,經公安機關恢復數據後監控視頻顯示,蘇某、吳某天、葉某斌等人對張某尊進行毆打,致其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經鑑定爲輕微傷。此外,蘇某等人讓張某尊手持“我是小偷”字樣紙張進行拍照,並以賠償被盜損失爲由,強迫張某尊通過微信支付將其賬戶內全部780元轉入超市收銀賬戶。

4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對蘇某等4人刑事拘留,4月15日以蘇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向盤龍檢方提請批准逮捕。

經盤龍檢方審查,4月17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蘇某批准逮捕,對其餘3人不批准逮捕。4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蘇某等3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盤龍檢方審查起訴。

張某尊被非法拘禁案移送審查起訴後,蘇某辯護律師向盤龍檢方提交了4月29日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的“諒解書”、“和解協議”及6.6萬元轉賬憑證。

5月22日,盤龍檢方將案件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6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補充偵查完畢移送盤龍檢方審查起訴。7月22日,經盤龍檢方羈押必要性審查決定對蘇某變更強制措施爲取保候審。期間,盤龍公安分局依法對“樂爾樂”超市被盜竊案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張某尊、朗某國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盤龍檢方正依法對蘇某等3人非法拘禁案進行審查,案件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澎湃新聞將持續跟蹤關注該事件的辦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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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姚玉_NBJS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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