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在餐廳遭男伴“下藥”,女子回應:爲潛在的受害者發聲很必要)

“我覺得,站出來爲潛在的受害者發聲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

7月14日,在餐廳遭男伴“下藥”的女生小唯(化名)回應澎湃新聞。

此前7月12日,小唯曾發微博稱,自己在深圳某自助餐廳喫飯時,被同行男子在水杯內“下藥”,店員發現後及時將杯子收走並好心提醒她。事後,該男子告訴她,“這是一種女性用緩解性冷淡藥物,出於獵奇的心理,想看看是什麼效果。”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7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回應稱,福田區公安機關已經受理此事,並介入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如果(案件)涉及違法犯罪,公安機關一定會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小唯告訴記者,目前警方對於案件的調查正在推進。她從7月13日下午1點到深圳福田區派出所,到14日凌晨2點多離開,長達十幾個小時,包括錄口供講述事件的具體細節,以及其他需要配合警方的環節,最後警方給了她一張紙質的受案回執單,上面寫的是“尋釁滋事”。

廣東宋氏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李曉月律師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如果一開始對於定性公安機關還不太好把握、證據還沒有查實的情況下,確實會先用“尋釁滋事罪”的罪名立案,後續根據偵查的情況,是可以更換罪名的。所以受害女生的代理律師也要特別關注這一點,及時保留有利證據,並提交給公安機關。

李曉月表示,單憑本案例呈現的信息,僅有下藥一項行爲並不能由此判斷男生的主觀意圖,還不能夠對是否構成強姦罪未遂進行很準確判斷。但司法實踐中,當男方主觀犯意能夠得到客觀證據的支持,通過下藥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爲通常都能夠得到構成強姦犯罪的認定。

在餐廳喫飯遭熟人“下藥”

“真正地經歷了一次‘性侵害更經常發生在熟人之間’的恐怖。”7月12日,小唯陳述事情經過:7月4日,她和朋友趙某相約在深圳某自助餐廳見面喫飯,過程中她獨立走去飲料區時被店員告知,趙某趁她短暫離開時將一包白色粉末倒進了她的水杯裏,餐桌上灑有白色粉末。餐廳店員發現後,以幫忙續杯爲由及時換了一杯水,並將放入粉末的水杯拍照片留存證據。

小唯微博披露的放入粉末的水杯。微博 圖

小唯微博披露的放入粉末的水杯。微博 圖

7月14日,小唯告訴澎湃新聞,當初趙某聯繫自己喫飯的時候,沒有對他有很大的警惕心。兩人於2016年認識,見面的次數不多,但每年都因高校辯論賽的關係會見一次,沒有對他有過多的設想。“之前他給我的印象就是稍微有點內向,但也正常,很普通的一個人。”

小唯在微博披露的圖片顯示,7月10日她在朋友圈發文曝光此事後,涉事男子趙某多次打來電話並在微信上認錯,承認藥是從美國購買。“是一種女性用緩解性冷淡藥物,本爲女友購買,出於獵奇的心理,想看看是什麼效果。”

據小唯提供的消息截圖顯示,趙某稱當時“最直接的想法是把杯子打翻,可直到杯子被收走我也沒有這麼做。當時我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並抱着僥倖心理以爲此事能過去。”

當小唯在微博上曝光此事後,趙某沒有再給她發信息。小唯說,對於趙某此前說要來深圳這條信息,她目前還沒有回覆,也沒有接受趙某母親的添加微信好友申請。“我自己的態度是,爲了確保安全以及我本身不想接受他的道歉,所以我是不會去見他的。”

“尋釁滋事”的受案回執單

7月4日事發當天,從餐廳離開後,小唯選擇報警,去派出所錄口供,並跟警察回到餐廳調取監控,以及提供所需信息。

7月12日深夜,小唯與澎湃新聞取得聯繫,並同步告知記者自己的行動方向。7月13日,小唯從下午1點到深圳福田區派出所到14日凌晨2點離開,最後拿到了警方反饋的“尋釁滋事”受案回執單。

“警察也很辛苦,他們一直在爲這件事情忙。在派出所與警察見面、對話的具體情況,我這邊暫時不能透露,要等警方結果。”小唯說道。

李曉月律師告訴澎湃新聞,尋釁滋事罪的定義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爲。在一些公共場合發生的可能涉及違法、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爲,如果一開始對於定性,公安機關還不太好把握,證據還沒有查實的情況下,確實會先用這個罪名立案,後續根據偵查的情況,是可以更換罪名的。所以受害女生的代理律師也要特別關注這一點,及時保留有利證據,並提交給公安機關。

“就本案例而言,男方是否構成強姦罪,關鍵在於男方是否具有強姦的主觀意圖,而這需要結合雙方交往過程、聊天記錄、在場證人證言、藥品名稱等多方面證據進行綜合判斷。”李曉月解釋,所謂強姦罪,指的是行爲人採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性交。其中的“其他手段”,是指採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不敢反抗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來達到強制目的。下迷藥、安眠藥也可以達到該種目的。

李曉月稱,單憑本案例呈現的信息,僅有下藥一項行爲並不能由此判斷男生的主觀意圖,還不能夠對是否構成強姦罪未遂進行很準確判斷。但司法實踐中,當男方主觀犯意能夠得到客觀證據的支持,通過下藥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爲通常都能夠得到構成強姦犯罪的認定。刑事犯罪的認定必須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在並無證據證明行爲人具有強姦意圖的情況下,無法將下藥行爲評價爲爲達強姦目的實施的手段行爲,也許男方是基於毒害、盜竊或者惡作劇的意圖下藥也不得而知,對主觀目的的認定必須要綜合客觀證據作出唯一性判斷。

“警察會爲我做安全上的保護”

這件事也給小唯留下了心理陰影。“這是一個熟人的行爲,我會覺得‘怎麼全世界都不可信’,就會有這樣的想法。我就會對所有身邊的朋友,原本認識的人,都提高了很多很多的警戒心,但我覺得這其實對他們來說很不公平。”小唯向澎湃新聞說道。

小唯在7月4日離店後,餐廳店長出於對她安危的顧慮,派店員在她跟涉事男子離店後一路跟在不遠處,在確保小唯安全、已經獨立離開後才結束對她的暗中保護和對該男子的行動路徑監視。

“真的非常感謝店家的幫助和保護,那天包括一位男店員幫我撤走了杯子,一個女店員告知我這件事,然後店長後來派人一直跟着我們,保護我的安全,也拍了很多張這個男生的照片,店家那邊也在積極配合警方的調查。”小唯透露,得知趙某提出要來深圳,自己也有提醒店家警惕和保護整個店的安全。

7月13日下午,涉事店家回應澎湃新聞表示,目前不接受採訪,事情已經交給警方處理,具體結果需要跟警方覈實。當天,涉事店家在小唯爆料微博下方留言,“店員這次的舉動能幫助到你真是太好了,一定要保護好自己啊,希望我們都能被世界溫柔以待”。

小唯透露,由於趙某知道自己在深圳,所以會比較擔心自己的安全問題。“目前出門一定會有其他人陪同,完全不會單獨出行。警察考慮到我的顧慮,也會做一點安全上的保護。”

小唯告訴澎湃新聞,事件曝光後,自己收到了很多網友的傾訴,她們當中有過類似經歷但沒有說出來或者迫於一些壓力不能夠說出來,其中包括被下藥、性騷擾甚至更嚴重的侵害。“我都有看到,也很心疼她們,也越來越覺得自己在做的是一件很正確的事情。”

“想要告知大家,這種事情不會這麼容易過去,也看到很多人和我一起在等待一個最公正的處理結果。”小唯說,希望讓更多可能作惡的人看到,壞人不是不用接受懲罰的,也讓那些潛在的受害者知道,我們都會以此爲戒,受到保護。

相關推薦
  • 留美學生約女同學喫飯偷下藥:女性在任何時候對人都要有防範之心
  • 深圳女生遭男伴下藥背後,還有一條迷姦產業鏈需要警惕!
  • 深圳一女生喫飯水杯遭熟人下藥:世界仍有暗角,請你留心
  • 深圳一女子遭熟人“下藥”,女性應如何保護自己免遭侵害?
  • 深圳一女子遭熟人“下藥”,女性應如何保護自己免遭侵害?
  • 細思極恐!女子水杯遭下藥,下手者竟是其男伴,結果…
韓佳鵬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