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動解|網紅“死神辣條”: 註明“嚴禁吞食”不免責)

起底網紅“死神辣條”:有人食用後致傷 註明“嚴禁吞食”不免責 (來源:original)

5月7日,成都24歲女孩劉小雪因業績不達標,被領導罰喫“死神辣條”,隨後感到胃部燒灼,冒冷汗,當場暈倒,送醫搶救3小時。19日,她被診斷爲慢性非萎縮性胃竇炎,醫生表示,該病是食用過於辛辣的食物刺激胃部導致。“死神辣條”爲何這麼厲害?註明“嚴禁吞食”的“死神辣條”,能當食品賣嗎?對此,有賣家表示“不建議食用”,有廠家表示“喫完之後會傷胃”。而在產品的評論中,數位買家表示食用後有不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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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珂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紀珂_b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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