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张鹏飞经过两天辗转奔波,终于在办理一系列手续后,顺利将被告人送进兰考县看守所执行刑罚。此时华灯初上,急匆匆赶回开封后,他顾不上休息直奔“警灯闪烁”执勤点,以坚守的方式守护百姓平安。

被告人菅某酒后驾驶轿车行驶至道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超标。该案经鼓楼法院审理后,被告人菅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判决书生效后,承办法官张鹏飞多次与兰考县看守所沟通联系,协商被告人菅某执行刑罚一事。由于疫情原因,7月9日上午,为菅某办理相关材料,打印健康码,找相关部门开具证明等。下午,又匆匆驱车赶往兰考县医院为菅某做身体检查,紧接着又来到兰考县看守所办理相关手续,在移交过程中,按看守所要求需提供被告人的核酸检测报告。10日上午,又带领菅某再次来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查,下午5时,检测报告一出来,张鹏飞法官立即备齐手续,直奔兰考县看守所。终于在办理一系列手续后,顺利将菅某送监关押。

天渐渐黑了下来,张鹏飞法官拖着疲惫的身躯行驶在返程路上,他仍不忘对办案过程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回到开封,来不及收拾准备,张鹏飞法官又马不停蹄赶往警灯闪烁执勤点开展夜间巡逻工作,直到晚上10点多张鹏飞法官才踏着夜色回到家中。

铁肩执正义,忠诚勇担当,无论是在审判庭上伸张正义,还是辛勤奔波在执法路上,亦或是坚守在“警灯闪烁”执勤点,张鹏飞法官和许多许多鼓法干警们一起,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懈努力。

撰稿:田景琰 策划、编辑:张晓沛 王晓峰

审核:李梦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