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通报7月7日公交车坠湖事件调查结果:警方认为,公交车司机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者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事发现场监控画面

警方经侦查查明,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张某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嫌严重刑事犯罪。

另外安顺市政府新闻办网站通报了关于张某钢“房屋被拆迁”有关情况↓↓↓

在开展搜救和案件侦查的同时,对于网传张某钢“房屋被拆除”一事,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情况如下: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栋1楼11号)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3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72542.94元,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时38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我们对事件的发生万分痛心,对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目前,事件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全市正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年7月12日

本文来源:安顺公安、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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