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蓝天救援队参与贵州山体滑坡抢险救援,返程途经万州区五桥收费站时,被要求需缴纳496元过路费。

13日晚间,重庆高速微信公众发布名为“社会救援车辆执行抢险救灾还要收费”的政策解读。

文章中提到,救援车辆免通行费用,需要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即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信息申报登记,且审核同意的,或者经省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针对事发突然,没来得急提前申报的抢险救灾车辆,文章中说,高速公路收费站采取的方法是:先自行支付通行费,救援结束经过审查核实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

文章最后表示,总结来说,就是免费情况分为两类:政府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需要注意的是,省内救援和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过收费站时,都是采用的先收后退的方式。我们不会辜负每一颗善心,让每一颗善心得到最大的维护。事件回顾

7月9日,重庆市蓝天救援队结束了对贵州山体滑坡救援工作,返程途经重庆一收费站时,出示了受灾当地政府开具的救援证明,试图免费通过此收费站,却遭到拒绝。

蓝天救援队队员表示,由于救援队已连续救援多时,非常疲惫,最终自掏腰包缴纳了496元过路费后才获放行。对此重庆高速公路集团发布政策解读,解读中称对于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按照先收后退的方式减免高速公路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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