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8萬奔馳才45天漏油,車主要承諾被拒,4S下通碟:限你3天內開走

現在基本上每家每戶都有一輛小汽車了,因爲一家人的出行不可能只靠一輛摩托車或者電動車,當然你家要是有兩輛也可以。汽車提供的便利還是有目共睹的,可想買到一輛好車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現在的消費者變聰明瞭,也知道驗車有哪些環節要注意了,那4S店呢?不也變聰明瞭嗎?外觀上面保證無瑕疵,可車子的內部如何,你就驗不出來了,當你把車子開走之後再壞的話,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黃先生有一輛奔馳的小轎車,買來花了28萬多,買奔馳肯定是看中知名度來得,別人一看到奔馳的車標,那自然就覺得檔次高一級。可表面與內在是不一樣的,有些車子看起來光鮮亮麗,但車底可能在漏油。車子開了45天的時候,打算給車子裝一個底盤裝甲,結果發現漏油的跡象。車主立馬就腦補了當年的66萬漏油奔馳畫面,難道自己也要坐引擎蓋了嗎?車子隨後開到4S店進行檢查,車主並沒有讓他們拆車,而是要一個承諾!

承諾的內容大致是這樣的:拆開車子若是因爲質量問題導致的漏油,那就要無條件的退換車,若是行駛過程中造成的,那麼就不需要任何賠償。車主還有一個考慮就是拆車會造成貶值,也不願意拆,畢竟是纔開45天的新車,所以還是想着退換車。結果沒有等到4S店的承諾答覆,反而等來一張修車同意書,要麼就是同意修車,要麼就是3天之內把車提走,因爲車子放在店內等着維權,這是4S店下的最後!

在店方看來根本沒有必要給出這個承諾,不然要三包法幹嘛?而且這個承諾也是不合理的,憑什麼給你退換車?你車子都已經開出去45天了,我不拆怎麼知道是什麼情況?廠家有廠家的維修流程,我們只是一個經銷商,退不退不是我說了算。經調解車主同意先簽字拆車檢測,得出的結果是機油壓力螺絲的墊片有問題,屬於一個裝配的小瑕疵吧,現在換了之後就不漏了,就這樣一個問題,你跟我鬧着要退換車?早就應該解決的事情,拖到現在,還鬧這麼大,有必要嗎?

車主不服氣,退車申請已經提交給廠家,需要得到廠家的一個回覆之後再說。

車主的想法是可以的理解的,畢竟一輛28萬的新車,纔開一個多月就漏油,再加上奔馳之前就有漏油的事例,第一想法都是退換車。再說之後的檢測也能說明是廠家出廠的質量瑕疵,但幸好問題並不大,只是一個墊片的問題,所以退換車的訴求就不太可能了,要一點關懷補償還是可以的,也是最實際的。其實車子漏油的原因有很多,不要草木皆兵,有可能只是一個墊片問題,不一定所有的都是變速箱壞了,一切維權要遵循實際!

對於這件事,大家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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