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牛廷彪

张嵘林

贾伟

门诊问题:

公民个人信息频遭泄露,由此引发了大量刑事案件?如何破解公民个人信息频遭泄露难题,更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门诊专家:

山东省阳谷县检察院检察长 牛廷彪

山东众城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嵘林

山东省阳谷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贾伟

专家观点:

◇需要建立一个统一、权威、有效的监管机构,将个人信息的管理和监管严格区分开,独立公正地执法,改变个人信息保护各自为战的状态。

◇各行业应针对大数据与个人信息的关系特征,在各自行业内主动自我规范,同时集中力量发展信息保护技术,防止不法侵害人采用非法手段恶意入侵数据库对公民的个人信息随意散播。

◇刑事案件有公诉和自诉,如果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也实行自诉的救济机制,对于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公民个人可以提起自诉,将有助于克服司法机关力量有限的难题,也可以减少侵犯行为对公民造成的利益损失。

刚刚买了一套房子,不久,就会接到私人订制装修、推销家具家电信息;车辆保险面临到期,就会接到各大保险公司的电话“问候”;平日里,不断接到推销理财产品、小额借贷的电话。

大数据时代,我们用着定位系统,连着免费无线网,守着验证码,注册着各种网购App,享受着智能手机带来的便利生活。但同时,骚扰电话、诈骗短信、精准到恐怖的推送,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也承担着隐私信息泄露所带来的风险。

为十元纠纷,买主受到生命威胁

“我院第一检察部曾经办理过多起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诈骗案件”,山东省阳谷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贾伟告诉记者,在全国范围内,类似案件不胜枚举,公民财产损失严重。

2018年11月6日下午1点多,阳谷县村民刘淑荣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刘淑荣银行里有贷款3.7万元,刘淑荣否定后,对方建议刘淑荣直接报案并称可以帮助她报案,刘淑荣答应。挂掉电话后不久,一个自称公安人员的人又打来电话,称刘淑荣名下有216万元的存款,已经涉嫌洗钱。

刘淑荣半信半疑加了对方微信,对方发过来带有自己头像和身份信息的通缉令,还有对方的警官证,警官证上的名字是“张建国”。这让刘淑荣顿时慌了神,直接告诉对方自己有两张银行卡,并把银行卡号念给对方。对方表示“如果想替自己洗脱犯罪的嫌疑,就得开通这张银行卡的手机银行”。

按照对方要求,刘淑荣开通手机银行后,将手机里先后收到的五个验证码发给对方。之后对方称“银行卡已经被冻结,过几天就会自动解冻,这样问题就解决了”。挂了电话后,刘淑荣接着收到银行卡里的钱陆续被转走的信息,共计20余万元。第二天,刘淑荣再给这个“张建国”打电话时,已经无法联系,这才知道被骗了。

目前,公安部门对该诈骗团伙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因为个人信息泄露遭到人身安全威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山东众城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嵘林介绍说,今年4月,济南市民李莹莹从网购平台花50多元买了一套洗脸巾。大约7天后,她无意中发现,这款洗脸巾如今只要40多元。4月29日,她与店铺的客服人员取得联系,要求退还10余元的差价。话不投机,正常沟通变成了互相辱骂。脾气火爆的男客服陈鹏通过订单查询到了李莹莹在济南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其后他多次拨打李莹莹的电话扬言要到济南杀了她。

李莹莹本以为男子只是口头威胁,万万没想到,陈鹏当天就坐上了从杭州到济南的高铁,上车前还特地通知李莹莹不要离开家。当晚,陈鹏到达了济南西站,自行打车到了李莹莹所在的小区。这时陈鹏的老板偶然得知此事,随即报了警。后来警方在一宾馆内将陈鹏抓获,以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鹏给予行政拘留。

阳谷县检察院检察长牛廷彪告诉记者,很多犯罪分子,通过获取个人信息来为他们的刑事犯罪提供便利,如绑架案、诈骗案等等,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的隐患,令人担忧。

2020年4月15日,公安部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7万余起,抓获各行业内部人员3000余名,发现并通报一大批涉及金融、教育、电信、交通、物流等重点行业信息系统及安全监管漏洞,打掉了一批非法采集、贩卖公民信息的公司。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既有不法分子的非法窃取,也有个别单位内鬼的“输送”,更有利欲熏心者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买卖。

“谁来保护我的信息安全”已成为公众的揪心之问。

“做了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却毫无察觉”

近年来,社会公众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虽然有所增强,但是实践中犯罪分子的套路越来越隐蔽,总是让人防不胜防。

贾伟介绍,“我院曾办理过一起倒卖公司公户手续、公司法人信息的案件。”经查,在2018年12月到2019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姜某、吴某、刘某为牟取私利,谎称可以帮助他人办理银行贷款,并称如果先行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公司的话,贷款办理会更加顺利。随后,彭某、孙某、朱某等共计30余人轻信谎言,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注册公司并进行了工商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并办理了对公账户、印章、U盾、单位结算卡、账号密码等公司公户手续。

随后,犯罪嫌疑人又谎称贷款没有办下来,而实际上却是将上述公司公户手续、公司法人信息以每套3000元左右的价格进行出售,共计涉及30余名自然人、70余个公司。最终,这些信息、公户被用于实施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数额高达数百万元。

这说明公民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不要“做了不法分子的犯罪工具,却毫无察觉。”贾伟提醒道。

张嵘林也提出,杜绝一切隐私数据被泄露的可能,必须培养保护个人隐私的习惯。比如,对眼花缭乱的App谨慎选择使用,看似有趣的测试游戏别太好奇,太过优惠的朋友圈团购想想再加入……前段时间,一篇名为《朋友圈晒票易泄露隐私》的文章蹿红网络。

朋友圈晒火车票、飞机票,没想到成为新的个人信息泄露渠道。火车票、飞机票上的二维码、条形码是为实名制验证而设,里面包含着旅客个人的身份信息。当然,上述条码均是受到保护的,必须借助专业扫描设备才能识别,一旦黑客找到办法破译条形码或二维码,个人信息不可避免会遭泄露。

“为了安全起见,就算‘晒’票,也不要忘记‘遮’码。”张嵘林说。

拓宽救济途径,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牛廷彪认为,面对网络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社交媒体的快速传播,机动车销售、房产中介、医院、网站、物流、物业等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往往有机会接触、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

“这些行业虽然有内部系统出台的关于个人信息的查询规范、查询电子信息备案及保护工作意见等,但由于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企业管理、执行不到位等情况,仍存在制度漏洞。这些行业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2018年,河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内11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售个人信息20余万条,涉及金额高达200余万元,最终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判处罚金近50万元。

“从事后追惩看,大多数只针对个别员工,并没有针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追惩。”牛廷彪认为,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统一、权威、有效的监管机构,将个人信息的管理和监管严格区分开,独立公正地执法,改变个人信息保护各自为战的状态。

张嵘林表示,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做好数据隐私保护是每个互联网企业都必须担负起来的责任,也是每一个互联网企业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对用户来说,保护个人信息不仅仅是保护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也是保护隐私权的需要。面对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我们不能坐视这条黑色产业链继续衍生,须扎紧信息保护笼子。

“各行业应针对大数据与个人信息的关系特征,在各自行业内主动自我规范,同时集中力量发展信息保护技术,防止不法侵害人采用非法手段恶意入侵数据库对公民的个人信息随意散播。”张嵘林建议,对于滥用或者非法传播个人信息的行业主体,行业内部应加大惩罚力度。对行业主体进行信用等级评估,联合相关行政主体对信用等级较低主体进行监督与管理。

贾伟对记者说,我国许多法律都涉及到个人信息的保护,但实际操作中,泄露事件发生后,如不及时取证,泄露者很难被追究责任。而且一般而言,侵犯个人信息安全及隐私、滥发垃圾短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通常不大,社会公众往往怠于维权,这无疑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对此,贾伟建议,拓宽公民救济途径是值得努力的方向。刑事案件有公诉和自诉,“如果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也实行自诉的救济机制,对于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公民个人可以提起自诉,那将有助于克服司法机关力量有限的难题,也可以减少侵犯行为对公民造成的利益损失。”

贾伟认为,如此一来对个人信息泄露的司法救济就形成以公诉救济为主、以公民个人权利的自诉救济为辅助的闭合框架。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在完善立法、制度约束、行业自律和公民自保几个方面综合施策,个人信息安全才能得到更好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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