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地溝油製成火鍋鍋底給顧客食用,小龍坎道歉:將24小時監控)

7月13日,成都小龍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微博@小龍坎老火鍋 發佈聲明,稱對餐廳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深感自責並誠摯道歉”,小龍坎在2019年已配合事發當地部門處理了此類事件,並稱餐飲品牌連鎖加盟管理道阻且長。

6月8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公佈“春雷行動2020”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之一便是“瀘縣雲錦鎮渝味小火鍋用回收食品作爲原料生產食品案”。該通報稱,當事人回收小龍坎、蜀大俠的火鍋油,重新按照小龍坎和蜀大俠的火鍋底料配方加入辣椒等配料炒制,炒製成火鍋底料後,再賣給小龍坎、蜀大俠火鍋店。

執法人員在當事人後門用鋼板搭建的場所內查獲回收凝固油脂6桶(規格50Kg/袋)共600斤、標示有小龍坎牛油火鍋底料字樣的半成品7件(規格20Kg/件)共280斤、小龍坎火鍋底料成品10件(規格20Kg/件)共400斤、蜀大俠火鍋底料成品5件(規格20Kg/件)共200斤、裝有油脂的不鏽鋼桶8個、標示有小龍坎火鍋底料等字樣的包裝材料若干。

根據當事人賬面信息,從2019年7月4日到11月12日,生產銷售火鍋底料成品共計791件(規格20Kg/件)共31640斤。依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規定,辦案單位對當事人用回收食品作爲原料生產食品的行爲處以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已刑拘涉案人員5人。

此外,近期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一起案件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7年5月至7月,蘇某濤指使店內採購員、廚師在火鍋店廚房內,用油水分離器將顧客就餐後的火鍋鍋底分離出廢棄油脂,高溫加熱後,加入輔料製作成紅油(地溝油),負責配鍋的廚師把加工好的紅油製作成火鍋鍋底,再賣給顧客。

該起涉案的小龍坎火鍋店位於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榆陽中路匯優時代星座2樓。根據判決書顯示,2017年5月至7月,蘇某濤指使採購蘇某飛參與生產600斤地溝油,廚師劉東月和馮某明參與生產400斤地溝油,並加工成火鍋鍋底銷售給顧客。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4月26日,蘇某濤指使採購蘇某飛、廚師蘇某強加工地溝油3963斤,並加工成火鍋鍋底。這也意味着,不到兩年時間裏,該店生產、銷售的地溝油超2噸。

2020年4月,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法院一審認爲,蘇某濤等5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參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到2年4個月不等,並處罰金2萬元到17萬元。其中,火鍋店法定代表人、老闆蘇某濤被判有期徒刑2年4個月,處罰金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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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胡淑麗_MN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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