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三号检察建议”。2020年5月,厦门人民检察院出台《厦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厦门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做到服务保障精准、及时、有效,为厦门“两高两化”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厦门市检察院检察长吴金喜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介绍

《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和厦门市检察院《意见》,厦门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梳理金融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的金融风险隐患,帮忙有关企业及时改进,增强风险防控管理能力。

01

发现线索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线索

近期,厦门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案金额达5000余亿元的非法经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精心”布局、准备,利用资质不完备的某支付公司的名义与厦门某商业银行开展代付业务。该支付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就在厦门开展业务,而且还未使用专用存款账户存放备付资金。

犯罪嫌疑人还注册了多个空壳公司,通过私下开发的一套系统向银行报送虚假交易信息,套取银行巨额代付资金,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造成商业银行巨大经济损失。

商业银行对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异样问题缺乏足够重视,未能及时采取有效风险防控措施,给犯罪嫌疑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留下可趁之机。

02

调查核实

与相关单位人员座谈、了解情况

为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障银行资金安全,防范和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承办检察官抓住线索不放过,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

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开展的新金融业务,业务流程、资金流转都比传统金融业务更为复杂。为查明全案犯罪事实,了解商业银行开展代付业务的操作流程、资金走向等,承办检察官认真查阅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查全案卷宗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并走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侦查机关、涉案商业银行等多个部门,调查核实案件情况。

03

起草建议书

讨论案情

承办检察官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梳理银行方面在代付业务过程中存在的疏漏以及可以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起草了社会综合治理类的《检察建议书》,为银行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出谋划策。《检察建议书》建议涉案银行建立健全新金融业务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日常业务跟踪分析。

04

宣告送达

根据《人民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检察建议书可以书面送达,还可以现场宣告送达。为达到更好的建议效果,充分示证、说理,承办检察官决定采取宣告送达的方式向涉案银行送达《检察建议书》。

在宣告送达现场,承办检察官向涉案银行阐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以及发出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通过充分的示证、说理,向涉案银行说明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手段,以及逃避银行风险防控、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主要方法,现场宣读《检察建议书》,提出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向被建议单位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涉案银行风险防控负责人当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细致、全面的工作,对案件充分调查、研究,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检察官的现场示证和说理,首次清晰地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以及犯罪分子所采取的犯罪手段和方法,明确了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改进方向。将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对银行现有业务开展一次彻底分析、排查和梳理,提升风险防控管理能力,避免银行资产被不法分子侵占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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