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一提起这俩字还用多做介绍吗?我国的特有物种,国家一级珍稀物种,除了我们别的国家都没有,我国是大熊猫的唯一也是第一发源地,甚至全世界的人民都喜欢这不黑不白,黑白相掺胖嘟嘟的形象,对熊猫的狂爱程度甚至直接提高了成都市区的整体旅游业,甚至在北京看完长城就要立马飞去成都一睹大熊猫憨态可掬形象的程度。

可谓是真正做到了一个动物提升一整个国家的知名度了,而且,熊猫在我国的地位亦稳扎稳打的坐稳珍稀物种第一位,简直中国人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的尊贵,甚至在十九世纪的下半时期,熊猫是作为一种外交手段赠送给别的国家的,但随着我们经济的强盛,这个赠送就慢慢的改为租借了。

但这个租借可是涵盖着很多商业利益和条件的,并不是什么国家都会租借给你的,你国家没有能力的不能租,就比方说我们的邻国泰国就因为租借我们一只大熊猫而专门建造了一座600平方米的雪景园,并使园内的温度完美的控制在6——7摄氏度,给熊猫完美的打造了一个适合生存的家乡,而美国就更加豪了,光是修建一个熊猫的豪华舍管就花费了400万美元。

而且如果养死了,生病了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有全部条约所约束的。就像前段时间有网友提出的一个调侃性的问题问如果大熊猫攻击我,我失手打死它要坐牢吗?或是如果是世界上就剩下了大熊猫这一个物种,我吃它算犯法吗?在此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不算,这个在法律上属于紧急避险,是不负法律责任的。

再说你知道熊猫古代的名字叫什么吗,你就觉得世界上就剩下你俩你能干过它,别看他现在好像食素吃竹子,它在历史的记载上可是妥妥的食肉性动物,是因为生存的不得已才进化吃肉的,不然你以为它的名字里为什么会带着熊这个字,我们吃肉那会儿是可以跟老虎狮子互殴的。

而且历史上还有有名的“食铁兽”的称号,相传是蚩尤天神的坐骑,而且是我国著名的被誉为“活化石”的物种,在地球上存活了至少有800万年,哪有表面那一幅憨仔的样子迷惑世人,简直妥妥的扮猪吃老虎的头号代表,也幸亏现在的熊猫是真的不吃肉了,不然工作人员把它抱在怀里的时候一定没有现在坦然。对这个国宝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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