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张柏芝去年献「声」演出周星驰电影《新喜剧之王》,久未复出演员工作的她,今(24日)传出取得约4800万元酬劳后,却没依约拍新戏,遭经纪人告上法院要求她将钱吐回,对此,张柏芝方面暂无回应。

张柏芝2011年离婚后就独自扛起照顾2个儿子责任,两年前她闪电承认生了第3子,孩子的爸至今成谜。今年疫情影响,继周星驰传抵押42亿豪宅换现金后,张柏芝也传出卖掉中半山世纪大厦豪宅,她原本出价2亿港币,一路砍到1.4亿港币顺利找到买家,扣掉成本佣金,粗估净赚400万港币。

据报道,原告余毓兴及AEG娱乐最近控告张柏芝违约,自2011年起和张柏芝签了8年合约,以4000万元港币酬劳要求拍4部戏,隔年加签了2部戏的合约,余毓兴控诉张柏芝没履行2部戏的合约,要求她退回收下的276万元港币的酬劳,AEG娱乐则指张柏芝违反2014年签下的补充合约,要求偿还1000万港币,共计需归还约1276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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