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原告谢某委托其代理人将其制作的三面锦旗送到官渡法院彭毅法官、明信公证调解员张秋月、赖治舟手中,真挚感谢法官及调解员秉公办案、速送正义、为民解忧。

2020年4月3日,原告谢某与被告李某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就双方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向官渡法院申请诉前调解,法官将该案件委派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进行调解。

收到案件后,公证调解员张秋月、赖治舟在彭毅法官的指导下认真分析案情,彭毅法官审慎审核证据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调解基础,加之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随后,调解员立即协助彭毅法官为当事人制定调解方案,法官与调解员双方密切配合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促使原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彭毅法官于当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确认双方调解协议效力,真正做到及时、高效、源头解纷,实现了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与提高法院司法效能的双赢。

来源:官渡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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