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育某、当事人某劳务公司来到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将印有“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和“公正执法 依法可循”的两面锦旗送到民一庭,真挚地表达了对法官秉公、高效办案的感激之情。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某保险公司与被上诉人育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及上诉人某劳务有限公司、上诉人侯某与被上诉人乔某、某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王赶红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孙媛、杨蓉蓉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对该两案的在案证据进行认真地审核认定,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并严格按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合议庭充分讨论后,对该两件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赞许。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德宏中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德宏中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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