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两院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7月28日,由市中院审监庭副庭长文曙光带队的桂林市社区矫正执法督查组第三组到荔浦市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荔浦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陶戊绍陪同。

督查组以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看档案等方式进行。检查组首先听取了荔浦市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情况汇报,重点了解新社区矫正执法及社区矫正规范化,机构队伍建设,特色亮点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方面情况。

▲察看荔浦市司法局指挥中心

▲在双江司法所、杜莫司法所进行检查

随后,督查组先后到荔浦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双江司法所、杜莫司法所进行了检查,认真核对荔浦市社区矫正对象具体情况,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对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情况、日常教育、外出请假、管理措施和档案管理等多个环节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名以及面对面交流。

督查组对荔浦市社区矫正工作中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要求,一是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该法作出的重大调整,清醒认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势。二是明确任务,紧扣重点,推动《社区矫正法》全面正确规范实施。三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工作落深落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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