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中查获了一名涉嫌醉酒驾驶的男子白某,和白某同车的乘客周某竟然也成了“醉驾共犯”,双方均将面临刑事后果。

当日,白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载周某行至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与宝城路路口段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对白某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时,测出酒精含量为85mg/100mL,经抽取静脉血样进行检验,其酒精含量为91.0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姚安县公安局对白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证实,当日,犯罪嫌疑人周某、白某同在一桌吃饭饮酒后,周某在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还将公司交其保管使用的摩托车交给醉酒白某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

目前,姚安县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周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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