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7 月28日),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在这起诈骗案中,被告人谭某以交友征婚为名,先后对9名女性实施诈骗,诈骗金额高达231万多元,其中2名女姓为其生下了孩子,多名女子堕胎流产。这个谭某到底有何能耐,频频诈骗得手呢?

公诉机关现场讯问:

你向以上(诈骗)的女性,说过你的身份吗,刚开始认识的时候,是有说过,我就是随口这么一说而已,当时我就是随口这么一说,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当时是把自己说成是什么人了。

受害人 农女士

他当时在婚恋网上跟我说他叫“罗成”,他说他是部队退伍的,还给我发了他穿军装的样子,还蛮帅的,那我就说大家先交个朋友这样子。

2010年初,农女士通过相亲交友网认识了自称叫做“罗成”的谭某后,两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并同居在一起。半年后,谭某开始以有门路购买内部指标房,职务升迁需要走关系打点等借口,频频向农女士要钱。

受害人 农女士

我最多的一次通过银行转账,转给了他12万,他说指标房要马上付首付,我就打给他了,本来说买了房子是要跟我结婚的,后来连房在哪里我都没见到,其他的他还说要搞生意投资,要我猛刷信用卡来提额度,前前后后我一共刷了四十四万六给他。

除了农女士,谭某还假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先后骗取受害人文某、苏某等9名女子的钱财,共计2310258.64元。期间,受害人罗某某、刘某怀孕并为谭某生下了两个女儿。

2018年10月15日,接到多名受害女子报案后,西乡塘警方在秀厢大道附近将谭某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

本院认为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达人民币2310258.64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谭某辩称自己向受害人要钱都是有口头借还款的约定,自己的行为属于情侣间的借款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检察机关则坚持认为谭某冒充利用国家公职人员身份,诱使女子相恋进而诈骗钱财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10至12年幅度,追究谭某诈骗的刑事责任。

目前,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已经对这起案件审理完毕,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南宁政法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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