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居民疑被冒名貸款1200萬 各方發聲: 是否“冒名貸款”,如何成了“羅生門”?! 

記者:肖源

29日,中國之聲關注了四川居民疑被冒名貸款1200萬。7月30日晚,辦理這兩筆貸款的浦發銀行向中國之聲回應稱,經司法鑑定機構鑑定,借款合同等文件上的簽名,與程女士本人簽署的相關文件上的署名字跡是同一人書寫。而實際用款人方面30日也回應媒體稱,這兩筆貸款程小瓊完全知情。而程小瓊一方則堅稱,這兩筆貸款均爲冒名貸款,自己不知情,也未簽過字。到底是冒名貸款,還是本人貸款,成了一樁“羅生門”。

程小瓊發現自己名下有兩筆貸款,已經是今年5月29日了。而這兩筆貸款分別發生在2011年和2012年,每筆600萬元整。貸款用途都是個人經營性貸款,而貸款的去向,都是以受託支付的方式,進了汶川順發電熔冶煉有限公司的賬戶。程小瓊正是該公司的股東之一。

程小瓊的兒子楊先生說,對於名下這兩份貸款合同,媽媽程小瓊完全不知情。這兩份貸款合同的擔保方式,都是“程小瓊提供定期存單質押擔保”。楊先生認爲,用來質押的存單,這是整個貸款事件的第二個涉嫌造假之處。

第三處涉嫌造假,是實際用款人用來還款的,辦在程小瓊名下的那張浦發銀行的還款卡。程小瓊的兒子楊先生說:“我母親個人就從來沒有使用過這個卡,(順發)公司也蓋了章,證明卡的用途我母親完全不知情”。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程小瓊於2011年3月實繳出資40萬,成爲汶川順發電熔冶煉有限公司的股東,而該公司正是這兩筆貸款的實際使用人。楊先生坦承,其母親程小瓊在該公司的股東身份,是因其父親在2008年地震中遇難之後,繼承而來的。但這與程小瓊是否被冒名貸款之間,並無直接關聯。楊先生說:“不管我是不是股東,沒有任何人有權利拿去冒名貸款,所以其實跟我媽是不是這個公司股東或者佔股多與少,其實都沒有任何關係。我媽媽是完全沒有在公司有任何職務的,也沒有一分錢的工資,10多年也沒分過一分錢的紅,連我媽媽的社會養老保險都是我們自己繳納的,公司的經營情況我們根本就不知道,實際就是名義上的股東,名存實亡。”

楊先生認爲,更關鍵的是,汶川順發電熔冶煉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王先生,已經明確承認了這筆貸款是怎麼辦出來的。楊先生提供的一段通話錄音中,有這樣的說法:“銀行沒有失誤是假的,銀行也有銀行的失誤,就像你說的,‘銀行在沒有我媽媽沒有親自簽字的情況下,把這筆貸款放了’,是銀行的失誤。我給你說實實在在的話,是我們財務人員親自去整的,曉得不?”

昨天,記者多次通過電話、短信的方式聯繫該財務總監,截至發稿前,尚未與其取得有效聯繫。不過,7月30日,這位人士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卻推翻了通話中所說的內容。

財務總監王先生表示,銀行裏有程女士個人的存單,存單質押貸款必須要本人簽字,她本人在2011年11月16日親筆簽字了。至於公司分紅問題,公司沒有分紅,是因爲有銀行貸款,程女士一方也簽字了。

對於上述通話錄音,王先生向媒體澄清,因爲普通話和四川話或成都話有點差異,說財務部整的,實際上是財務部“經辦”的,並非一般人理解的“就是他們乾的”。因爲這個是個人經營性貸款,要是企業的股東才能夠發放貸款的。

7月30日,實際用款企業汶川順發電熔冶煉有限公司及7名股東也發表聲明。

30日晚,浦發銀行方面向中國之聲發來文字回應,其中稱,7月26日,四川程女士在自媒體發文稱,其名下有2筆8年前在我行的個人經營性貸款“本人不知情”,引發多方關注和議論。“我行對此高度關注,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開展調查”。

經查,程女士於2011年向成都分行申請個人經營性貸款600萬元,期限爲1年,用於汶川某電熔冶煉有限公司的生產經營,程女士爲該公司的股東之一。2012年該筆貸款到期後,續貸1年。該兩筆貸款的個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個人質押存單等貸款申請材料齊全。上述貸款在存續期間,均按時付息,到期結清,無逾期欠息情況。

浦發銀行稱,司法鑑定機構7月30日出具的《鑑定意見書》結果顯示,上述貸款的《借款申請書》《個人信貸業務談話調查記錄》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跡與程女士2020年6月、7月分別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請》和《異議申請書》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跡是同一人書寫。

程小瓊的兒子楊先生接受中國之聲採訪時表示,他不認可這一司法鑑定:“首先他所謂的鑑定是他們單方面做的,因爲我母親壓根就沒有去配合過浦發銀行去鑑定中心做過很嚴謹的鑑定,所以它的鑑定效力我們是有非常大的疑慮的。你看到他司法鑑定書了嗎?是哪家司法鑑定機構鑑定的,您看到了嗎?有沒有鑑定資格都是個問題。

第二點,合同裏面的指紋,簽字以及辦所有貸款當中,銀行是否有親眼見到我母親簽過這個字,有沒有見證的材料,見證的錄音,見證的照片?包括兩個600萬的擔保存單是用什麼名義存到了浦發銀行作爲質押?這個都不知道。因爲我們本身是肯定沒有600萬拿去存的,如果我們都有600萬拿去存了,我何苦還去貸600萬?”

就楊先生對司法鑑定報告真實性的疑問,記者向浦發銀行有關人士申請查閱司法鑑定報告,或提供作出該報告的司法鑑定機構名稱,但截至發稿前,沒有得到回應。

楊先生認爲,事情到了這一步,其實很簡單:“首先這個貸款就是爭議的焦點就在於說這兩份貸款是不是程小瓊本人的意願,上面的指紋是不是程小瓊本人的。我作爲貸款侵害的本人,不管貸款是真與假,你用了我的名義,我就有權利讓你給我交出所有原始的見證材料和見證照片;第二個我們要共同委託一家有資質的鑑定中心,共同來做鑑定,而不是說本人都不到場的情況下,自話自說地去做一個你認爲的鑑定,我覺得完全站不住腳”。

楊先生說,如果這些要求無法實現,那隻能走訴訟程序,去尋求事實真相了。而浦發銀行7月30日晚發給中國之聲的文字回應中,也有這樣的說法:“儘管上述貸款業務發生已時隔八年,浦發銀行將堅持實事求是、審慎穩健的經營管理原則,查明事實,依法依規採取後續措施,並切實維護我行的良好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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