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訊(記者 徐馳)電瓶車、自行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嚴禁在本市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和隧道等路段行駛。然而,近日有網友拍攝到在南北高架上,有人駕駛轎車拖着一輛三輪車的場景。

網友拍攝的畫面顯示,當時一輛轎車在高架的右側車道行駛,轎車車尾繫着一根牽引繩,牽引繩的另一頭則連着一輛三輪車,在三輪車上還裝着不少物品。經查,事件發生在7月30日凌晨,雖然事發在凌晨,但這樣的行爲依然十分危險。

接到市民的舉報後,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高架支隊開展相關覈查。經查明:2020年7月30日0時10分許,違法駕駛人刁某某駕駛號牌爲豫RJ5729的小型轎車,在延東立交南北高架西側實施非法牽引三輪電動車的違法行爲。高架交警依法對違法駕駛人刁某某的違法行爲進行處罰,共記3分、罰款600元。同時,也對電動三輪車騎行人潘某某進行處罰,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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