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江苏高邮警方通报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名男子骑踏板电动车在深夜下班后,将一名五旬妇女撞倒并驾车逃逸,回家后次日为防被查,男子将肇事车辆变卖,重新购买了一辆踏板电动车,并将肇事车辆号牌装到新电动车上,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殊不知,高邮警方仅凭现场遗留的两块电动车碎片,通过调阅沿途一个月的监控视频,最终成功查获肇事者。

深夜案发,撞人后逃逸。 6月24日21时45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汉留中队值班民警接110指令,辖区一路段发生一起踏板电动车与三轮车相撞事故,三轮车女驾驶人受伤,肇事电动车逃逸。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一辆人力三轮车停在路南侧,该车左后轮被撞后扭曲变形,一名妇女倒在地上,地上血迹斑斑。现场有肇事车辆遗留下的两块棕色碎片。

民警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杨某送往高邮市人民医院救治。同时,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的两块棕色碎片展开侦查,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取事发路段沿线视频监控,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但由于事发时间是在夜间,光线不足,无法辨别肇事电动车车辆号牌。结合肇事踏板电动车功率大、速度快的特点,办案民警大胆猜测肇事者极有可能是上班族。

扩大范围,倒查获取车牌。面对肇事车辆的模糊特征,办案民警再次扩大了监控排查范围,调阅6月以来的事故现场周边所有视频监控。经过连续作战,民警终于在6月2日的视频监控中,发现嫌疑车辆一张清晰的车辆号牌照片。办案民警根据这一线索,通过电动车信息系统平台查询,获取了嫌疑车辆车主的详细信息。6月28日10时30分许,办案民警电话联系嫌疑车辆车主赵某,告知其肇事逃逸的利害关系。经过一番电话沟通,赵某对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害怕被查,变卖肇事车

肇事者赵某交代,为防被警方查获,事发第二天他就将肇事车辆低价变卖了。办案民警立即带上事故现场遗留的两块碎片赶往赵某所说的地点找到肇事车辆,经过物证比对,发现痕迹丝毫不差,确定为肇事车辆。

6月28日14时30分许,赵某来到交警队,向办案民警述说了事故经过。事发当晚,赵某在高邮某工厂加班,大约21时许,加班结束后,赵某骑踏板式电动车从厂里出发往汤庄镇家中开。当其沿233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事发地点时,撞到了在前面行驶的一辆人力三轮车。事发后,赵某逃逸。第二天,赵某将肇事车辆卖给了别人,然后又重新买了一辆新的电动车。

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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