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2日下午16时52分,熊某(司机)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行驶至木阿线K30+200m路段转弯处(里达驶往文山富宁方向),司机为图方便,直接越线到了对向车道(逆行),撞倒过路行人方某(女性),造成方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熊某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向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华安保险报案,华安保险查勘员小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

接到报警后,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抵达现场。民警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检测,对肇事车辆进行技术检测,最终认定该事故中熊某未涉嫌酒后驾驶,但因熊某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危险驾驶机动车,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责任明确后,在近80万的巨额赔偿面前,没有承担如此巨额赔偿能力的90后肇事司机熊某不知所措。此时,正在慌乱中的熊某接到了华安保险公司查勘员小黄的电话,小黄告知熊某保险公司已经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可以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协商,由于熊某肇事前为车辆购买了华安保险公司的车辆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100万元),赔偿金额在第三者保险责任范围内,符合保险公司事故赔偿标准,此笔费用均会由华安保险公司替熊某进行赔偿。

挂断电话后,熊某仿佛找到了依靠,积极配合华安保险公司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调解,办理各种赔偿所需资料。华安保险公司查勘员小黄秉承公司“比出险客户的亲人早到三分钟”的服务理念,经过3天多次的沟通调解,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熊某赔偿死者家属79.9万元,死者家属也写下谅解书,79.9万元由华安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死者家属。

此次事故给死者家属带来沉痛伤害,也给年轻的肇事司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事故处理过程中,华安保险公司快速收集理赔资料、积极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在一个星期内把79.9万元赔款支付到死者家属手中。

事故解决后,肇事司机熊某和死者家属特意向华安保险公司、富宁县交警中队送上锦旗表示感激!提升了华安保险公司在当地的影响力和勇担社会责任的公司形象。

来源:富宁新鲜事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汤维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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