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 · 下午

小琴將白色保時捷停在路邊,和朋友宋某坐在車裏聊天。突然後車門被猛地拉開,一個蒙面男子闖入車內,小琴和朋友嚇了一跳,“別動!”一把漆黑的“手槍”直直頂在坐在駕駛位的小琴頭上……

日前,樂平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何某涉嫌搶劫案一審宣判,被告人何某犯搶劫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經依法 · 查明

2019年11月20日 · 下午

何某飲酒後戴着帽子、口罩,攜帶一把黑色玩具水槍,步行至樂平市瑞啓花園小區北大門附近,何某看到路邊停着一輛白色保時捷卡宴汽車,車內只有兩名女子,遂拉開後車門上車,並持“槍”威脅被害人,迫使其按自己要求的路線行駛,爲防止報警收繳了兩人的手機,並要求兩人交出身上財物。行駛過程中小琴故意追尾一輛麪包車,遂提出自己技術不好讓何某來開車,何某同意後,被害人在雙田鎮蔡家村附近停車,被追尾的麪包車司機趁勢攔在了保時捷汽車前面。何某見狀立即下車坐進駕駛車位,駕駛保時捷汽車逃離現場,並帶走了被害人的手機、揹包等財物。

2019年11月23日

何某在浙江省瑞安市被抓獲歸案。樂平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爲,何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暴力相威脅,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0年5月15日

樂平市人民檢察院以何某涉嫌搶劫罪依法向樂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0年7月28日

樂平市人民法院對何某搶劫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何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信息來源:樂平檢察、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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