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丽昆,州院计财局局长陈绍华等一行5人,到陇川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预算执行工作并开展财务规范化检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学用及陇川县院相关财务人员一同参加了调研指导会。

会上,谭丽昆副检察长通报了德宏州检察机关第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并听取了陇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存在困难问题。

听取汇报后,调研指导组与陇川县院参会同志就完成预算执行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查阅了本年度会计单据,并对财务规范性开展了现场检查。

谭丽昆副检察长结合调研对急需完成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计财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转变观念,适应新要求,加强学习,掌握最新财务相关管理规定;二是领导要带头谋划、加强协调,主动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三是要主动谋划、科学计划,加强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要超前谋划、科学统筹,提前组织好预算编制准备工作,确保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

参会的陇川县院同志一致表示,将按照州院此次调研指导交流成果和要求,以高度的行动自觉抓好落实,确实提升财务规范化质量,为陇川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最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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