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朱铭来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1日开始施行,这标志着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正式落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该办法的制定是为了适应了银行保险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可以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的统一规范,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严肃整治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事实上,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以后,保险行业监管和处罚的力度明显加大。在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以前,两者的处罚规章不同,对于违规的行为处罚的金额、力度差距非常大。例如,同样是误导销售的问题,原来银监会在认证其实际行为情况后,罚款额度可能会比保监会高出10倍。

这背后是什么原因呢?

我认为,在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之后,政策需要统一协调,此时需要“就高不就低”,因此许多处罚标准就按照银监会的标准进行执行了,对于保险行业来说处罚的力度和额度就会有明显提升。

金融风险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这一风险在银行业和保险业中都存在。在银行业中,银行的产品会不断创新,例如借助网络经济、金融科技的发展,而产生新的网络金融产品。在创新的过程中可能会爆出新的风险点。在保险业中,误导销售是多年以来的顽疾,相比银行业,保险业的风险症状更加明显。

我们应更加注重防止出现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例如金融产品在销售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出现的误导等引起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再加上现在“互联网+”的营销模式可能会带来新的风险问题。因此,我认为,严格标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是一件好事,对保险行业的发展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也会成为一个大的趋势。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对保险业共开出801张处罚决定书,同比增加了99.25%;罚款金额更是合计1.22亿元,同比增加了90.89%。(中新经纬APP)

朱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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