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1986年在第二轮第3顺位被活塞队选中,身高2米01,在场上司职大前锋,以擅长争抢篮板球及出色的防守著称,因为防守时像蠕虫一般扭动身体并黏在对手身上,被球迷戏称为“大虫”,职业生涯共获得了5座总冠军奖杯,其中88-90赛季活塞两座,95-98赛季公牛三座,当然他还有7届篮板王的称号以及2届最佳防守球员的称号,退役后于2011年入选了史密斯篮球名人堂。

罗德曼

关于罗德曼的篮板球能力有多厉害,我的答案是:他是篮球皇帝张伯伦唯一承认除了自己以外的篮板痴汉。

当然关于罗德曼在抢篮板时为什么比较喜欢用一些空中蹬腿等夸张的动作,我个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罗德曼特立独行的性格。罗德曼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球员,尽管行事怪异,但罗具有极高的篮球智商,你会因为赛场内外他各种奇怪的行为而厌恶他,比如染头发,你也会因为他赛场上全力以赴的比赛态度而喜欢他,就像他抢篮板时喜欢蹬腿一样,他总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他也很享受那种特立独行的风格。

罗德曼

第二:罗德曼极高的篮球智商。他是一个不惧怕身体对抗的球员,而且他也从不惧怕任何对手,他知道以他2米01的身高要想在长人如林的内线站稳脚跟,就必须有属于自己的独门诀窍,而他蹬腿、甩肘等行为就可以帮助他在内线抢篮板时拥有足够的空间。(类似于把别人都赶得远一点,就没人跟他抢了)

罗德曼

第三:自我保护意识。罗德曼的童年生活其实非常糟糕,在他三岁时他的父亲就抛弃了他们这个家庭,这也就意味着罗德曼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所以在职业生涯初期时罗德曼非常腼腆内向,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球员,或许他做哪些动作也是为了保护自己。

罗德曼

罗德曼职业生涯场均7.3分13.1篮板1.8助攻,他是NBA历史上最棒的防守球员之一,能够去盯防五个位置的球员,他也是NBA历史上为数不多常规赛总得分6683分,却入选名人堂的球员,毫不夸张的说即便他的很多行为备受争议,但他依旧是最受欢迎的球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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