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德曼1986年在第二輪第3順位被活塞隊選中,身高2米01,在場上司職大前鋒,以擅長爭搶籃板球及出色的防守著稱,因爲防守時像蠕蟲一般扭動身體並黏在對手身上,被球迷戲稱爲“大蟲”,職業生涯共獲得了5座總冠軍獎盃,其中88-90賽季活塞兩座,95-98賽季公牛三座,當然他還有7屆籃板王的稱號以及2屆最佳防守球員的稱號,退役後於2011年入選了史密斯籃球名人堂。

羅德曼

關於羅德曼的籃板球能力有多厲害,我的答案是:他是籃球皇帝張伯倫唯一承認除了自己以外的籃板癡漢。

當然關於羅德曼在搶籃板時爲什麼比較喜歡用一些空中蹬腿等誇張的動作,我個人有以下幾點看法:

第一:羅德曼特立獨行的性格。羅德曼是一個極具爭議性的球員,儘管行事怪異,但羅具有極高的籃球智商,你會因爲賽場內外他各種奇怪的行爲而厭惡他,比如染頭髮,你也會因爲他賽場上全力以赴的比賽態度而喜歡他,就像他搶籃板時喜歡蹬腿一樣,他總是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他也很享受那種特立獨行的風格。

羅德曼

第二:羅德曼極高的籃球智商。他是一個不懼怕身體對抗的球員,而且他也從不懼怕任何對手,他知道以他2米01的身高要想在長人如林的內線站穩腳跟,就必須有屬於自己的獨門訣竅,而他蹬腿、甩肘等行爲就可以幫助他在內線搶籃板時擁有足夠的空間。(類似於把別人都趕得遠一點,就沒人跟他搶了)

羅德曼

第三:自我保護意識。羅德曼的童年生活其實非常糟糕,在他三歲時他的父親就拋棄了他們這個家庭,這也就意味着羅德曼是在單親家庭長大的,所以在職業生涯初期時羅德曼非常靦腆內向,是一個極度缺乏安全感的球員,或許他做哪些動作也是爲了保護自己。

羅德曼

羅德曼職業生涯場均7.3分13.1籃板1.8助攻,他是NBA歷史上最棒的防守球員之一,能夠去盯防五個位置的球員,他也是NBA歷史上爲數不多常規賽總得分6683分,卻入選名人堂的球員,毫不誇張的說即便他的很多行爲備受爭議,但他依舊是最受歡迎的球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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