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陝西智力殘疾人領結婚證遭拒,民政局:如女方表達結婚意願可領證

***訊(記者 馬新斌)8月3日,針對陝西安康漢濱區殘疾人領結婚證遭拒一事,漢濱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曾問過男方張某結婚意味着什麼,張某可以清晰表達。如果女方李某某可以表達結婚意願,民政局將及時依法爲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7月30日,漢濱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到李某某家進行調查。

男方所在村村支書武克猛介紹,張某是家裏唯一男孩,“張某的父母共有三個子女,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張某)。兩個女兒已經出嫁,張某在兩歲多發了一次高燒,因沒有及時治療,導致智力上有點問題。”武克猛稱,張某平時無暴力傾向。

“記得是在去年五六月份擺酒席結的婚,男女雙方的親戚坐了幾桌。”武克猛稱,張某和李某某的家屬都同意,不存在強迫的問題。

據雙方家屬稱,張某和李某某雖然殘疾,但生活均能自理,而且李某某已經懷孕4個多月。

7月31日,漢濱區民政局回應稱,根據《婚姻法》規定,結合走訪調查情況,女方李某某未說一句話,也無肢體示意性動作,無法證實其是否願意結婚,故其與張某婚姻登記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

漢濱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對張某的調查筆錄。

8月3日,漢濱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相比女方李某某一句話不說,男方張某基本上能回答工作人員的問題。工作人員稱,曾問過男方張某結婚意味着什麼,張某可以清晰表達。

漢濱區民政局黨委委員唐娜告訴***記者,民政局將持續關注此事,如果李某某在經過關愛和康復鍛鍊後,可以開口說話或者能用肢體示意性動作表達自己的結婚意願,民政局將及時依法爲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校對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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