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男子馬某某先是虛構向中藥飲片廠交貨,再以支付部分蟲草貨款爲誘餌,騙取受害人的冬蟲夏草後再低價售出,涉案金額近1500萬。近日,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法院宣判了該案,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違法所得一千四百九十七萬九千九百七十元責令退賠給被害人;扣押在案的財物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置。

經審理查明,2018年6月至7月期間,被告人馬某某虛構向中藥飲片廠交貨,和被害人馬某力、馬某青以口頭合同約定的方式,在亳州市某酒店、某中藥飲片廠等地先以支付部分蟲草貨款爲誘餌,共計四次騙取兩名被害人價值1497.997萬元的冬蟲夏草,其將騙取的蟲草帶到西寧以低於拿貨價進行販賣。2018年7月27日,馬某某停用手機、變更聯繫方式,逃匿至柬埔寨金邊。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馬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合同詐騙罪,應予懲處。被告人馬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譙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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