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龙湾区瑶溪街道一微商经营户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鞋子,近日被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瑶溪市场监管所查获,目前已立案调查。

据介绍,近日,该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瑶溪街道某小区一微商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其居住的房间里发现耐克、阿迪达斯、椰子、乔丹等品牌的鞋子319双,涉案金额约40多万元。当事人声称这些鞋子全部由境外购入,通过微信、得物等平台销售。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也不能提供上述鞋子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等合法来源证明。

执法人员表示,《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所说的合法来源证明是包括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纳税凭证、商业单证、运输单证、依法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合法来源的材料。该微商无证从事电子商务经营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无照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

执法人员当场扣押该批涉案的进口鞋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讯员 周鹏

晚报记者 陈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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