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水:男子非法携带枪支打鸟被提起公诉

人民网广水8月5日电 昨日,湖北省广水市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狩猎罪的本市居民聂某提起公诉,经广水法院审理,聂某被判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前不久,在湖北省野生鸟类禁猎期间,广水男子聂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携带通过贴墙小广告购买的黑色长筒气枪,邀约两名同伙,驾驶一辆面包车前往广水市吴店镇一河边猎杀野鸡2只、斑鸠2只。巡逻民警现场抓获聂某等人,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该案的广水市检察院检察官仔细审阅卷宗,详细向聂某阐述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并告知其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平衡自然,维系物种和保护生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向其告知广水市是候鸟的主要迁徙通道和聚集地之一,保护好鸟类资源,对保护动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释法说理后,聂某后悔不已,当即认罪认罚,并表示已经深深认识到自己持枪非法狩猎的危险性和非法性。(陈小军 编辑桂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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