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京粵大戰最後時刻哪個界外球,趙睿和威姆斯包夾方碩,後者採取用球砸向防守人的方式,想獲得界外球球權,但是最後裁判吹罰了北京出界,球權給了廣東隊,這才成就了廣東後面的絕地反擊。昨晚沒看到其他截圖,只看到了第三張靜圖,貌似球砸在趙睿腳上了,所以第一感覺認爲這個判罰有爭議。

但是今天我們找到兩個能看清楚的角度,仔細地去觀察發現,事實還真不像靜圖反映的那樣。

相關規則解讀:關於京粵大戰的爭議界外球

在國際賽場上,只要在界外的,都算界外的物體,包括在界外的防守球員,所以即使進攻球員把球扔到界外的防守球員身上,這種球是算進攻球員出界,防守方的球權。而在NBA裏,對於界外球的判定是場上球員在球出界前,誰最後觸球,就算對方球員,所以這種球權是算進攻方的球權,因爲最後觸球的是防守球員。

細化後的規則是:

1、若防守隊員已站在界外,腳也着地,那麼即使進攻方把球扔到他身上,仍然算進攻方出界。

2、若防守隊員是從界內跳到界外,但腳還沒着地,那麼算防守方出界。

3、若防守方隊員一隻腳在界內,一隻腳在界外,那麼算防守方出界。當時趙睿的防守屬於第三種情況,如果趙睿當時界外那支腳碰到皮球,或者在防守的時候用手碰到皮球的話,那應該算廣東出界,球權應該歸北京。如果當時方碩的球趙睿沒有碰到,砸到地上的時候也沒有碰到趙睿,那這個球就算北京出界,球權還給廣東隊。

一,有人質疑趙睿能否一腳踩界外防守?

這個規則是允許的,可以身體出界參與防守,只要保證自己沒持球,或者讓球不出界。舉個例子,我們看到有很多救球就是人飛出去了,把球撈回來了,就是這麼個道理!

二,最後到底球碰誰出的界外?

如果只看靜圖很難分辨,但是看兩張動圖,仔細觀察後其實不難分辨。方碩用球砸人搏界外球,但是陰差陽錯砸在了地板上(貌似還砸到了邊界上),此時趙睿在界外的腳沒有碰到,然後趙睿下意識收腳,皮球又反彈後砸在方碩身上再次出界。如果說鏡頭記錄有缺陷的話,當時裁判就在底線附近觀察,所以視線還是差不多的,他看到的情況也更加真實,球權應該屬於廣東隊。

最後還是要說說,北京領先20分輸球,輸球原因更多在於自己。最後時刻老給人廣東機會,要知道對面不是別人,是常規賽第一名球隊啊,這樣的錯誤還真犯不起!最後最後關於裁判吹罰尺度問題,我只能說是真的是兩邊不討好,你們仔細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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