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已》已經迎來大結局,而我在看劇喫瓜過程中,意外發現自己寫的單親繪本作爲道具出現在了電視劇中。

▲視頻時長一分鐘,我還是粉絲朋友們提醒我才知道的。

小三林有有竟把單親繪本送給了顧佳和許幻山的兒子許子言,提前向孩子散播“父母會離婚”的概念。

我知道林有有下賤,但沒想到她這麼下賤。當小三的人大多沒有界限感,但越界到林有有這種程度的,確實也少見。

像《媽媽家,爸爸家》這種單親繪本,只能由父母或關心小孩成長的人在小孩父母離婚後送給小孩,一個小三去做這種事情,確實很“找打”了。

換我,賞她一個耳光實在太輕了,我可能會在她所在的熟人圈裏散播她當小三並騷擾原配兒子的信息,直接讓她“社會性死亡”。

倒不是爲了男人,而是因爲孩子。出軌男人是條狗,你想要隨時可以牽走,但若是膽敢接觸我的孩子,給孩子灌輸不好的東西,那對方怕是活膩了。

林有有最後只捱了一巴掌,離開了那個城市。她又沒有工作,老家也不知道哪兒,她熟人圈裏的其他人都不知道她當過小三…….這代價未免也太輕了。

有意思的是,許幻山在被顧佳發現之後,立馬蔫兒了,與沒被發現之前的表現判若兩人,哭得像個智障孩子。

這種哭法,我上次還是在許志安出軌後的那場新聞發佈會上看到的。

現實生活中,也有不少男的在被老婆抓包後,痛哭流涕甚至下跪求饒的。

這類男人,我們統稱爲“許幻山式男人”。

他們在出軌的時候多膽大、多囂張,就在出軌被抓包後多痛心疾首、悔不當初。

分析一下他們的心理,你會覺得蠻有意思的。


偷情的刺激,主要源於“偷”。

這種心理,早有人分析過: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只要是偷,就有“自己能佔到便宜”的成分。家庭、妻子、孩子、眼前擁有的一切,已經是他們的“囊中之物”,小三是他們認爲的“外人”。如果在已有的基礎上,還能再從外人那裏“得手”點什麼,他們自然會產生很亢奮的感覺。

偷情並非全因爲固定伴侶不好,也不一定是因爲偷情者和固定伴侶性生活不和諧。很多人追求的,無非就是一種“偷”的刺激。

很多婚外情、婚外性的刺激,正源於這種“偷”,這種“可以得手,但隨時可能會失去”。

就像小孩子非要爬到樹上去偷農民伯伯種的梨,多興奮,多刺激。反正那棵梨樹又不是自己種的,一般人還真抗拒不了這種“不勞而獲”。

很多時候,婚外性的對象是誰反而不重要。你的出軌對象現在若是小王,但是,倘若將TA換成小李、小張,你或許也能在跟TA發生性關係時欲罷不能。

一朵花,開在馬路邊,你可能看都懶得看。同樣的一朵花,若是開到了懸崖邊,你就很想摘下來據爲己有。人類有時候就是這麼賤。

可是,如果東窗事發了,老婆要跟自己離婚了,他們立馬就慌了:我只是想偷喫一個味道不一樣的梨解解饞,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把家裏那顆梨樹給砍了啊,家裏那棵梨樹才能讓我乘涼、才能真正解我口渴。

爲了一個梨,丟了一棵梨樹,再傻的男人都會痛心疾首、悔不當初。

怎麼辦?去哭,去求,去耍賴,一定要保住家裏那棵樹。

“保樹”是目的,懺悔只是手段,而他們“保樹”的出發點,全是爲了自己。

就這樣,我們時常能在影視劇中看到這樣的奇觀:出軌男人痛哭流涕求原諒,說自己是一時衝動、鬼迷心竅,說“不知道自己怎麼了”,說是小三勾引自己,求老婆不要讓孩子成長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中。

嘿,他們跟小三在牀上顛鸞倒鳳的時候,咋就沒想過“不能讓孩子成長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中啊?他們在跟老婆提出這種要求的時候,咋就沒站在老婆的角度上考慮下,人家要怎麼做才能再次構築起對你的信任啊?

要我說,許幻山這種人,如果不是經歷煙花廠爆炸、自己創業失敗還要坐牢的事情,大概率上他很難對自我產生比較大的反省。

事業是男人的春藥,事業失敗則是男人的反省劑。

如果許幻山事業上依舊風生水起,大概率上他本性不會變的。

梁正賢就是例子,現實中大把出軌後“身邊鶯鶯燕燕依舊”的男人也是例子。


小三林有有想讓顧佳知道自己存在的心理,其實很好理解。

絕大多數小三,在對男人不滿時,都有想捅破那層紙的衝動。

沒有任何人喜歡跟別人分享愛人,哪怕是保持開放式關係的薩特和波伏娃都有數次喫彼此大醋的時候,遑論普通人?

出軌男和小三相處過程中,也會有數次想掐死對方的衝動,而絕大多數小三也會因爲出軌男不敢離婚而一直憋着一股氣。

當她感到不滿,第一反應就是想撕破出軌男的僞裝,讓他“妻妾互補”的夢想破滅,進而得到一種報復的快感。

是否要捅破這層窗戶紙,主要就是看出軌男和小三彼此的制衡能力如何。

若是男方佔絕對優勢的地位(經濟上的、心理上的),小三就會很乖。若非如此,那麼,出軌男“請神容易送神男”。

在那段婚外戀關係中,小三在地位和輿論上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但是如果男方有“不想讓老婆知道”的核心需求,出軌男反而成爲弱勢的一方。

爲了“不讓老婆知道”,他們甚至可以做出很多妥協。

我有一個曾經當過小三的女性朋友(熟人概念的“朋友”),跟出軌男糾纏的那段時間裏,無數次想把事情捅到出軌男的老婆那裏。

她也不是恨原配,就是恨那個男人:憑什麼他可以腳踏兩船,而我必須要爲他守着貞?

男人爲了“不讓老婆知道”,不惜給她買華衣、出房租、買名牌包、買車,就是爲了維持這種三足鼎立的關係。

出軌男和小三的這層關係,其實有點像嫖客和妓女,兩人相互需要,但又相互鄙視。真正的“彼此欣賞”,只發生在這種關係建立之初。

人類這種動物其實挺有意思的,那些行動上表現得很蔑視道德的人,心裏其實一直裝着道德。也這個因爲這樣,他們會發明無數套理論美化、無辜化自己的行爲,而這種美化過程正是他們畏懼道德進而心虛的表現。

誰不想和自己愛的人光明正大地走在大街上,一起手牽手看看太陽、看看大海呢?當這種願望成爲奢望,小三的怨念一定會產生。怨念積累多了,破壞慾也隨之產生。

她恨那個女人“霸佔這個那個男人不放”,也恨那個男人“腳踏兩船”,那乾脆就捅破這層窗戶紙,要下地獄就一起下地獄好了。

而男人最終會發現:提前透支的,之後自己都得還回來。

不要小看人類在情感關係裏的獨佔欲和嫉妒心,對人性沒有敬畏的人最終都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許幻山嫌棄顧佳宣傳茶葉太花錢,卻轉手給林有有付了一年的房租,把她當外室養起來了。而許幻山給林有有付的房租錢,也有顧佳的一份貢獻。

在《三十而已》的大結局中,顧佳和許幻山即將簽字離婚時,煙花廠炸了,炸的正是之前顧佳勸許幻山銷燬,但許幻山爲了小三留下來的“藍色煙花”。

工人被炸死,許幻山被判刑三年,顧佳又一次站出來幫許幻山擦了屁股,賣了房子做了賠償,遣散了公司,帶着父親和兒子去做茶葉生意。

也就是說,顧佳什麼都沒做錯,最後卻沒了房子,沒了公司、沒了錢,還得自己一個人養孩子(孩子他爹進局子了,沒錢付撫養費)。

小三林有有卻得以全身而退,甚至連回家的機票都是顧佳給買的。

如果我是編劇,我就這麼寫:顧佳和許幻山離成了婚,分到了應有的財產。許幻山和林有有結了婚,然後,煙花廠炸了。

我是真心想看到許幻山和林有有結婚。

離婚不該是渣男的酷刑,離婚後跟小三綁在一起生活纔是。

那種悔不當初,那種“送走孫悟空,迎來竄天猴”的懊惱,他們值得擁有。

偷情之樂,不在於情,而在於偷。

對偷情者最大的懲罰不是讓他們分開,而是讓他們永遠在一起,永遠。

當兩個人不再需要揹着人談戀愛、啪啪,可以天天廝守在一起,那份專屬偷情的刺激感,也就失去了。他們同樣要面對生活的驚天駭浪、雞零狗碎。

朝思暮想的愛戀可能變成無休止的埋怨與指責,風花雪月的浪漫變成無法忍受的厭煩和鄙夷。雙方都不過就是把自己厭倦的日子,又重新過了一遍,而且,這一次,只會過得比之前更不如。

人之初人的本性到底是善是惡,大家爭論了上千年。

我的看法是:人性時善時惡,但恆賤。

大家都是得不到痛苦,得到了無聊,擁有時不珍惜,失去了痛徹心扉,永遠是“得不到”和“已失去”最好。

人之初,性本賤。

熱衷於偷情的人,就是沒辦法克服自己的“賤性”。

我從來不鼓勵任何人享受這種婚外戀情,是因爲我覺得這些東西也不過就是一種海市蜃樓。只有不敢面對真實並在真實世界中親手建設幸福的人,纔會執迷於此。

既然是幻境,遲早要醒的。

你提前支取的,總歸是要還的。

能在情感關係中收穫真愛的人,永遠是那些在面對誘惑和乏味時依然能不忘初心、翻新自己,對得起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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