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圖 / 哆啦A夢
“再隨便畫我胖虎,可就真的生氣了!” 1.

如果你是一位二次元愛好者,近期又恰巧在微博上衝浪,相信應該看過一部有關《哆啦A夢》的同人漫畫。

由於該同人漫畫的內容尺度,已經大大超過了《哆啦A夢》原作和諧友愛的原始定位,所以其在二次元圈內引起了相當大範圍的討論,甚至還誕生了許多與之有關的段子。

有這樣的。

也有這樣的。

甚至連曾經參與《哆啦A夢》中文版製作的配音演員山新也不淡定了……

有關這部同人漫畫的內容,在這裏ACGx並不方便過多闡述。倘若你正好也沒有看過這部同人漫畫,ACGx也非常不建議你去微博搜索相關信息。

我們只需要知道,這部同人漫畫所帶來的衝擊感,確實已經衝破了絕大多數人的心理承受底線——除非你已經在同人圈摸爬滾打了許多年,對各種奇怪設定的同人創作早就見怪不怪,否則一定會留下巨大的心理陰影。

雖然發佈了這條同人漫畫的微博目前已被刪除,但隨着這部同人漫畫在網絡上的快速傳播,其作者粉絲數也從最初的幾千,瞬間漲到了如今的30餘萬。

於是問題來了,一部同人漫畫,在網絡上獲得了大量的轉發和討論,這樣的事件對一個IP而言,究竟是好還是壞?

2.

如果我們提及《哆啦A夢》的同人創作,相信許多二次元愛好者都會在第一時間想起發生在15年前著名的“哆啦A夢最終回”事件。

2005年,一位男性漫畫家以“田嶋·T·安恵”爲筆名,創作了一部名爲《哆啦A夢最終回》的同人漫畫。除了在Comic Market上390日元的價格銷售以外,這部同人漫畫作品還進入了專門售賣同人誌的蜜瓜書店,以420日元(含稅5%)的價格販售。

通常來說,由於同人創作者大多都是IP的粉絲,其創作初衷都是“爲愛發電”,再加上同人創作確實對IP的發展有正向推動作用,也有利於讓一些年輕的業界新人獲得展現自己的舞臺,所以即便是許多圍繞自家IP進行的同人創作,但版權方們並不願意進行過多的干涉。

問題主要出在了這部同人漫畫的內容和影響力上。

1996年9月23日,藤子·F·不二雄的突然去世,讓《哆啦A夢》成爲了一部沒有正式官方結局的作品。目前在網絡上能找到的《哆啦A夢》結局,包括“大雄是植物人或者是自閉症患者”、“哆啦A夢的故事是一個無限輪迴”的說法,均是誕生於粉絲之手的同人作品。

其中,“田嶋·T·安恵”所創作的同人漫畫《哆啦A夢最終回》,即是採用了在1998年就在網絡上流傳的“哆啦A夢沒電了”的結局。該漫畫講述的是哆啦A夢因爲耗盡了電能陷入了沉睡,在35年後又被成爲了機械工學第一人的大雄喚醒,兩位昔日的好夥伴又得以重逢的故事。

由於《哆啦A夢最終回》的畫風、封面設計,以及傳遞出來的思想內核,都像極了藤子·F·不二雄的風格,所以這部同人漫畫不僅在同人市場上獲得了極高的銷量,通販結束後還在拍賣網站上拍出了數千至數萬日元一本的天價,甚至還一度被傳爲是“藤子·F·不二雄的真跡”,最終引起了《哆啦A夢》版權方小學館和藤子公司的重視,並正式通知該同人漫畫的作者侵犯了版權。

在先後承認侵權、公開道歉,並銷燬所有同人誌庫存、在網絡上提出刪除相關轉載的要求後,2007年5月,“田嶋·T·安恵”正式向版權方提交了道歉信和承諾以後不再犯的承諾書,並向藤子公司支付了部分銷售收入,這起事件才告一段落。

相比起1998年《心跳回憶》同人動畫作者被判賠償版權方227萬5000日元,1999年《精靈寶可夢》同人事件甚至還走了刑事訴訟流程來說,“田嶋·T·安恵”最終得到的結局已經算是比較好的了。

3.

實際上,從過去數十年同人圈的發展歷史來看,同人創作受到來自版權方的打擊,其實並不是一種常態。

相反,只有當同人創作引起了較大的關注,且對IP本身的發展產生了實質性的損害時,IP版權方纔會通過法律的手段進行干預。

例如《哆啦A夢最終回》這部同人漫畫,它最大的問題就是過於原版的漫畫畫風和同人志封面設計,讓許多人誤以爲這是官方出品的產物,對原作漫畫的世界觀造成了負面影響,這是其幕後的版權方不樂意看到的。

又例如前文提到的1998年《心跳回憶》同人動畫、1999年《精靈寶可夢》同人事件,都是在原作IP的基礎上,進行了成人向的二次創作,並獲得了相當大範圍的傳播。站在版權方的立場上看,這些限制級內容在市面上的流通,很有可能會對IP的一些年紀比較小的粉絲造成傷害,爲自身IP的發展埋下隱患,必須採取必要的遏制措施。

所以,倘若前幾天毀了不少人童年的《哆啦A夢》同人漫畫,是在日本的社交網絡上引起同樣規模的關注與話題,或者《哆啦A夢》的版權方是一家中國企業的話,那麼該同人漫畫的作者,在這個時候就很有可能已經收到來自版權方的“律師函警告”。

4.

在網絡上搜集《哆啦A夢最終回》事件的相關資料時,ACGx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

就當2007年5月,日本方面傳來同人漫畫作者承認侵權並道歉賠償的消息時,在一些有關《哆啦A夢》的中文粉絲網站裏,就出現了一些反對的聲音:

“又一個被版權方打破的叮噹夢想!”

“只是因爲特別好賣,就被版權方整了。版權方就是想自己富貴,不准他人發達!”

“各位同人作者,如果你不想被版權方告的話,你現在有兩個選擇:一是保證自己的作品不要太紅,不要大賺,二是乾脆不要做同人!”

是不是很眼熟?

如果你一直在關注同人圈發展的話,在前段時間國產動畫《伍六七》的版權方與同人創作者產生摩擦等一系列事件中,斥責版權方“過河拆橋”、“不尊重同人創作”、“官方喫相難看”的粉絲言論其實也不在少數。

這就是隨着互聯網時代的到來,IP版權方與同人創作者之間關係改變的縮影。

在紙媒時代,IP的內容傳播方式是單向的。簡單來說,這就是創作者創作什麼,相關目標受衆就只能看什麼的時代,兩者之間的互動其實並不特別緊密。於是,即便是在IP的粉絲羣中,存在一些在設定、故事上堪稱“顛覆性”的同人創作,也因爲傳播媒介方面的限制,只能在小圈子裏實現內部傳播,註定無法對IP的發展產生太大的負面影響。

然而隨着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創作者與粉絲之間的距離被打破,取而代之的則是人人都可以通過網絡發聲和交流。在這樣的環境變化下,同人創作的主要傳播媒介開始從線下轉爲了線上,不僅變得更容易被同好找到,同時內容題材的傳播效率也獲得了大幅的強化——纔剛剛發在網上的同人創作,可能一轉眼之後就變得圈內皆知。

我們可以確認的是,同人對於提高IP粉絲圈活躍度、讓IP實現口碑傳播的重要性,顯然已經變得越來越重要。

但是,這樣的變化也爲IP版權方的正常運營帶來了不少麻煩。

要知道,當十多年前有人在網絡上盛讚那部名爲《哆啦A夢最終回》的同人漫畫時,作品口碑的傳播速度,以及後來演變成“這是官方結局”的說法,確實要比許多人,包括《哆啦A夢》版權方預計得快得多。

而在十多年後,即便是那些不以盈利爲目的的同人創作,也會特別容易憑藉獵奇的內容題材和互聯網的傳播效應,爲同人創作者帶來大大超出自身預期的麻煩。此次在微博引起巨大反響的《哆啦A夢》同人漫畫的作者,就在其他社交網絡上提到,他畫這部同人漫畫的初衷只是想給圈裏人看,因爲自己一直在搞獵奇題材的創作,至於說現在全網散播的局面也是他不想看到的,希望能對各位受影響的朋友說聲對不起。

然而更爲尷尬的是,倘若版權方對同人的態度稍微有些強硬,網絡羣體效應的存在也可能會讓版權方收穫一大堆的批評聲音,甚至還會進一步演變成“黑心資本打壓同人”的負面輿論浪潮。

於是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到,在當下的中國,許多二次元相關IP的版權方,在面對同人創作的這個問題時都變得小心翼翼。

一方面,他們通常都會公開支持粉絲的同人創作,甚至還會拿出許多的資源來進行創作扶持,希望通過良好內容創作生態的建立,讓粉絲們的聰明才智成爲IP成長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面對同人創作過程中極有可能會出現的各種“越線”的內容,在這些版權方的口中卻又避而不談,更傾向於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雖然這一系列舉措看起來確實有利於粉絲們自由地進行同人創作,不過此次在微博引起巨大反響的《哆啦A夢》同人漫畫,也讓這樣的創作生態暴露出了一個新的問題:

在互聯網時代,如何讓這些充滿奇思妙想的同人創作,變得不那麼容易“破圈”,只在合適的圈層裏傳播?

這或許纔是同人創作最好的存在方式,也是對那些優秀同人創作者最大限度的保護。

【來源:AC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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