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一名落马官员腐败案件的细节,引发外界关注。据报道,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近期以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大规模专题警示教育:痛定思痛,深刻汲取案件教训;持续加大队伍整肃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巩固专题警示教育成果。在深刻反思、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中,直面问题,刀刃向内。

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当地特别提出:“要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等案涉及的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一个也不放过;全面起底,对姜国文违规处理的70起案件和线索进行逐一梳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还强调:“姜国文不是我省第一个查处的省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如果我们不吸取教训,甚至哀而不鉴,那他也不是最后一个。”

姜国文到底犯了什么事,如此受到关注?姜国文在2019年9月24日被查,此前,他的仕途轨迹从未离开黑龙江,曾任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哈尔滨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等职。

2020年3月27日,姜国文被“双开”。经查,姜国文丧失对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失责弃守、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形象,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在纪检部门的通报中,特别提到姜国文“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这个行为听起来好像只是违规的社交行为,但实质上往往藏着严重的腐败行径,很多非法行为,都是以“社交”为掩护的。

在反腐工作中,全国不少地区都发现落马干部与一些商人存在不正当利益往来,甚至为一些非法商人充当“保护伞”。仅在哈尔滨一地,就出现过多起类似案例。

2020年3月31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克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其腐败问题就包括: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场所接受宴请,违规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而且,王克伦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民事诉讼及执行、工程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4月15日,哈尔滨市纪委原常委刘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刘杰违反政治纪律,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指使他人逃匿,转移、隐匿、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土地买卖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在违规办理取保候审、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另外,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原书记朱辉,哈尔滨市呼兰区原区长于传勇也存在上述问题。这些人对哈尔滨当地的政治风气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也都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这些腐败官员的所作所为,理应对党员干部形成深刻警示,等待腐败分子的,终将是严厉的追责与惩处。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编撰/黄帅 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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