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陽市檢察院受理移送審查起訴修某某等8起危險駕駛案件,經審查承辦檢察官認爲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案情較爲簡單,屬於可適用“輕刑快訴”辦理機制的輕微刑事案件。承辦檢察官運用“一週工作法”,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將8起案件全部起訴至海陽市人民法院,目前已全部判決!

天哪!這是什麼神仙速度!快跟着小編一起圍觀乘風破浪的檢察官們!

什麼是“輕刑快訴”?

“輕刑快訴”,是輕微刑事案件快速審查、儘快提起公訴機制的簡稱,是指對於案情簡單、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辦案期限,及時化解社會矛盾的工作機制。這項機制是中央部署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有利於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資源,及時化解社會矛盾,解決“案多人少”、辦案週期過長等問題。

什麼是“一週工作法”?

對適用“輕刑快訴”辦理機制的輕微刑事案件,檢察官受理當日全面查閱卷宗,告知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次日準備訊問提綱及相關訴訟文書;第三日集中訊問犯罪嫌疑人並在值班律師見證下籤訂《認罪認罰具結書》;第四日批量式簡化製作《公訴案件審查報告》,提出辦理意見;第五日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

到底有多高效?

目前,海陽市檢察院共有輕微刑事案件辦案組3個,分別由一名員額檢察官和一名書記員組成,2020年上半年,共辦理輕微刑事案件75件,認罪認罰量刑建議採納率100%。 同時,與法院構建輕微刑事案件辦理“快速通道”,對起訴的輕微刑事案件,普遍適用簡易或速裁程序審理,在最短的時間內實現快訴、快審、快判,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案多人少壓力。

這麼快辦結案件質量有保障嗎?

海陽市檢察院堅持公正與效率兼顧的原則,對輕微刑事案件辦理流程中不得省略、簡化的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絕不省略、簡化, 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堅決杜絕爲求效率而犧牲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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