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6日讯(记者 季宇轩)近日,扬子晚报记者获悉,省政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

我省出台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

记者了解到,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我省基本完成作物、畜禽(蜜蜂、家蚕)、水产以及重点微生物等农业种质资源全面系统调查与收集,统筹规划布局省级资源库(场、区、圃)建设,探索应用资源鉴定评价、开发利用的新技术和新模式。到2035年,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实现应保尽保,资源深度鉴定评价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资源创新利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对珍稀、濒危、特有资源的抢救性收集,确保资源不丧失。启动食用菌、农业环境工程、食品工程等农用微生物菌种资源的调查与收集。对作物、畜禽(蜜蜂、家蚕)、水产现有种质资源库(场、区、圃)进行全面调查,地方、企业、科研教学单位以及个人掌握的种质资源统一纳入调查范围,系统梳理资源种类、分布、数量、质量,查清资源家底。实施对通过审定、登记的育成或引进新种质、新品种进行收集整理和入库保存。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分物种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建立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开展种质资源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评价,强化基因组测序、等位基因规模化发掘等高通量分子鉴定技术应用,构建表型与基因型数据库、分子指纹图谱库。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农业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制定全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加强顶层谋划指导,提出省级政策设置、重大专项和重点工作并组织实施。

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资源流失、灭绝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健全法规制度,研究制定作物、水产、食用菌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适时制定、修订《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江苏省蜂种管理办法》《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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