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桂林:“失業補助金每人每月35元”沒寫錯,各地情況不一

“失業補助金35元/月/人?”

這兩天,《桂林晚報》一篇刊發於今年7月的報道引發關注。消息稱,記者從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我市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計劃,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申請領取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爲35元/月/人。對此,有網友認爲數額過小、懷疑數字寫錯。

8月6日,桂林市人社局失業保險科相關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介紹,“35元/月/人”數字無誤、情況屬實,這是根據失業保險基金支撐能力測算的,首先要保證失業保險金正常發放,留足24個月運轉以及12個月支撐資金。

這名工作人員介紹,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都來源於失業保險基金,其中,失業補助金是疫情期間的臨時性政策,需要先保障失業保險金正常發放,然後統籌安排失業補助金的發放,且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不得同時發放。相關失業人員除了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外,還可以申請領取價格臨時補貼。

《桂林晚報》7月報道提到,按照規定,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的80%。2020年3月至12月,桂林市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根據失業保險基金測算及支付能力,失業補助金標準爲:在桂林市參加失業保險且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已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個人同時繳納過失業保險費)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含農民工),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從失業人員申領之月起計發,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爲35元/月/人。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官網5月11日消息,以廣西目前最低工資標準一類1810元/月計算,2020年5月1日起,自治區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最低爲1629元/月。

桂林市人社局失業保險科工作人員8月6日還介紹,桂林市符合失業保險金髮放範圍在1萬人左右,符合失業補助金髮放範圍近27萬人,每個地區發放情況不一。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南寧公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爲:參加失業保險5年以下的,每月發放100元;參加失業保險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發放200元。

玉林市階段性實施的失業補助金政策爲,2020年3月至12月,玉林市參保且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和已參加失業保險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從失業人員申領之月起計發。玉林市發放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爲:每人每月發放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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