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22时55分,接县局110指令称:“在227国道与201县道向东1公里处的路边坐着一位老人。请求派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在与报警人联系后得知,报警人系外地来民游客,途经国道227线时发现路边坐着一位老人。因游客对本地路况不熟悉,且老人无法与人正常交流,加之国道上车流量较大,视线不清晰,担心老人出意外,故游客选择报警求助。民警在得知此情况后,按照报警人发送的位置信息迅速出警。后民警驱车赶到六东路与国道227线交叉口,发现报警人车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老人坐在路边,自言自语不间断说话,民警试图与其交流,但该老人言语模糊且神志不清。经民警用移动警务终端进行人像比对后,确定老人系民乐县洪水镇人高某某。后民警通过“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查询系统获取其家人联系方式。在与其家人电话沟通后得知,老人精神异常,已离家出走两天。此时,天空下起了小雨,国道上来往车辆较多,为避免发生意外,民警立刻将老人扶起带回派出所。

到达派出所后,民警为老人端来了茶水、饭菜。晚12时许,其家人赶到派出所,见到老人后热泪盈眶。经了解,该老人为精神病患者,趁家人不注意,偷偷溜出后迷路。家人四处寻找未果,正在焦急寻找时接到了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后老人家属对民警的救助一再感谢,并保证以后看管好老人,避免再次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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