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一起涉黑案时,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发现客运线路被“地下执法队”长期垄断的黑幕。按照“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治”综合治理措施,该院通过走访调研、深入研讨、检委会讨论,最终制发检察建议,并紧密跟踪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整改落实形成综合治理合力,有力发挥了检察建议的刚性,让市场无序竞争、交通秩序混乱的局面彻底消失。

检察建议直指三个问题

2019年2月,鞍山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官冰凌办公桌上堆起了一摞厚厚的案卷。这是备受关注的罗某涛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

2005年,罗某涛开始着手抢夺客运市场,掠夺经济利益。为了达到垄断客运线路的目的,获取更大经济利益,罗某涛与被告人赵某在客运线路上成立了一支非法客运“稽查大队”,排挤、打压同线路经营者。为扩大影响力,2006年6月,罗某涛、赵某注册成立了岫岩满族自治县冠达客运有限公司(下称“冠达公司”),继续加大对冠达公司“稽查大队”的管理力度。通过“稽查大队”在客运线路上巡查护线、蹲守威慑,拦截堵截等方式打砸出租车,辱骂殴打司机,强行卸载乘客,在客运市场建立起“黑秩序”,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9年6月18日,在前期深入调研、征求相关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在办理罗某涛等23人涉黑案中发现的客运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鞍山市检察院向该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指出该局在客运交通管理中存在三个问题:即执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够严格,对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监管不到位,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针对这些问题,建议该局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照检查活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一步延伸;开展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相关人员职业素养等。

整改建议很有针对性

2019年6月20日,鞍山市检察院举行了罗某涛涉黑案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活动。除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员参加外,鞍山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人大等单位领导和人员应邀参加和见证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全过程。鞍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付英东说:“鞍山市检察院提出的整改建议很有针对性,很有操作性,充分体现了鞍山市检察院结合司法办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接到检察建议后,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将整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成绪向记者介绍。

将整改落到实处

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先后制定了《交通行业治乱风险研判机制》《交通运输行业乱象防控责任机制》《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乱象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鞍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风险防控处置预案》《鞍山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完整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同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客运许可、审验和证件发放环节,严格管理客运临时标志牌发放,加强节假日加班车辆管理。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联合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86人次、执法车辆294台次,采取路面巡查与办理投诉相结合的形式,双管齐下、共同发力,有序推进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此外,该局还强化教育培训、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将检察建议每一点都落到实处。

对照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该局制定下发了《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该局对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后,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客运站在“罗某涛”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企业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同时对道路运输市场易发生垄断市场、垄断线路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县政府办公室出台打击非法营运和整顿客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下设由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综合执法中心等成员单位抽调的34名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全面开展为期160天的专项行动,更好地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净化道路运输领域市场环境。

2019年7月29日,鞍山市交通管理局函复鞍山市检察院整改落实情况。

“现在我们可以安心运营了,没有人威胁恐吓我们。”“没有人再搞非法垄断,我们的收入比以前好多了。”2019年8月29日,鞍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岫岩满族自治县客运站查看整改情况,一些车主主动上前介绍情况。

“检察建议给我们准确指出了问题,督促我们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不断加强道路运输系统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将我们交通运输治理水平提上新的高度。”张成绪说。(检察日报 作者、视频:刘键 姚晓滨)收藏

2019年6月18日,在前期深入调研、征求相关行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在办理罗某涛等23人涉黑案中发现的客运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鞍山市检察院向该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指出该局在客运交通管理中存在三个问题:即执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够严格,对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监管不到位,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针对这些问题,建议该局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照检查活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一步延伸;开展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提升相关人员职业素养等。

整改建议很有针对性

2019年6月20日,鞍山市检察院举行了罗某涛涉黑案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活动。除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员参加外,鞍山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人大等单位领导和人员应邀参加和见证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全过程。鞍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付英东说:“鞍山市检察院提出的整改建议很有针对性,很有操作性,充分体现了鞍山市检察院结合司法办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接到检察建议后,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将整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成绪向记者介绍。

将整改落到实处

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先后制定了《交通行业治乱风险研判机制》《交通运输行业乱象防控责任机制》《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乱象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鞍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风险防控处置预案》《鞍山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完整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同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客运许可、审验和证件发放环节,严格管理客运临时标志牌发放,加强节假日加班车辆管理。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联合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86人次、执法车辆294台次,采取路面巡查与办理投诉相结合的形式,双管齐下、共同发力,有序推进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此外,该局还强化教育培训、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将检察建议每一点都落到实处。

对照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该局制定下发了《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该局对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后,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客运站在“罗某涛”案件中暴露出来的企业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同时对道路运输市场易发生垄断市场、垄断线路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县政府办公室出台打击非法营运和整顿客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下设由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综合执法中心等成员单位抽调的34名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全面开展为期160天的专项行动,更好地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净化道路运输领域市场环境。

2019年7月29日,鞍山市交通管理局函复鞍山市检察院整改落实情况。

“现在我们可以安心运营了,没有人威胁恐吓我们。”“没有人再搞非法垄断,我们的收入比以前好多了。”2019年8月29日,鞍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岫岩满族自治县客运站查看整改情况,一些车主主动上前介绍情况。

“检察建议给我们准确指出了问题,督促我们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不断加强道路运输系统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将我们交通运输治理水平提上新的高度。”张成绪说。(检察日报 作者、视频:刘键 姚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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