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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農業農村局8月7日發佈《關於全市天然水域實施全面禁捕的通告》。根據通告,自2020年9月1日0時起,成都全市天然水域實施全面禁捕,爲期10年。

據瞭解,禁捕期間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天然水域範圍內開展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除此之外,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依法實行專項管理。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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