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 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

信访都是老大难 老大难

积案 一个持续多年的难题

本申诉人要求重新立案侦查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

信访问题愈发复杂多样

检察机关又将如何应对

视频文字实录

工伤事故受处罚

企业老板提出行政申诉

2019年12月4日,一场特殊的会谈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里进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正在接访冯某的行政申诉案件。2017年,冯某掌管的重庆市某防火材料公司一名员工因工伤事故死亡,由于事故涉及到多家公司,在此后近三年的时间里,经过行政复议、三次结果一致的诉讼,他仍然认为自己企业所承担的责任过重。

冯:最后我提出来就是要么你(其他涉案公司)接受处罚,我全部接受费用。要么就是我受处罚,他(其他涉案公司)接受这些费用。

无奈之下,冯某向重庆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希望纠正法院的裁判。

张越:这个案子一开始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受理的,最后为什么变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接访了呢?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徐向春:张军检察长对于疑难复杂的信访这个问题,他一直是主张检察长要亲自去办。

市级检察院的信访案件为什么由最高检检察长接访?

徐向春:为什么检察长亲自办呢,检察长他有他的法律背景,法律知识,还有他的权威性,公信力,这些方面比一般的检察官还是要强不少。

张越:张军检察长接了这个案子,我是觉得会不会因为他涉及到比如民营企业?

徐向春: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检察机关这几年来特别重视的一项工作,所以这也是张检选择这个案子的重要原因。它跟一般的这个刑事案件不一样,刑事案件相对来说它这个法律关系,它比较简单。这个案子是一个行政案件,行政案件涉及到什么呢,就是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这个过程中总体上没有错,但是它工作有瑕疵,在我们所有的申诉案件中,相比而言,行政申诉案件是比较少,但是难度却是非常大。

让冯某没想到的是,最终接待他的是张军检察长。

冯:首先是从拉家常过渡,然后才从案情来分析,他当时就说你如果说是坚持打下去,我不说你能够赢,但是你花出去的时间可能是一年半年都说不清楚,你把时间浪费在这上,对你企业有没有影响?

在听了张军检察长耐心细致的分析之后,冯某决定息诉罢访,事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案件中出现执法瑕疵的行政机关也发出了检察建议,案件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徐向春:他(冯某)也理解这个案子可能本质上没有太大的问题,他原来对于执法机关只认定他一方有错,他心里是不服的,那么张检给他这样入情入理的分析以后,他也能接受。张检也跟他说,这个事就过去了,你要把你的心思精力全部用在你的企业的发展上,还有这么多的人要就业,所以冯某也表态把企业做好。

张越:我们都特别希望每一个案子都能这么好的解决,但事实上生活中也确实做不到每个案子都特别圆满地解决。

徐向春:是的,那是我们一个努力的方向,就是说我们希望我们能做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公平和正义,每一起信访件都能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就是事情和心结都能双解,我们努力想这么做,但是有可能很多原因,不一定都能做到。

检察机关的庄严承诺: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张军:你是哪的人?

信访人:吉林省长春市的。

张军:咱们老乡。

信访人:是。

张军:法院判过了。

信访人:对对。

张军:到这儿申诉是第一次来?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视察最高检信访工作时,提出对群众来信要做到“件件有回复”。在2019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张军检察长承诺,要“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为什么要提出七日内程序回复?

徐向春:老百姓每一封信,我们都要回,每一封信在七天之内就要答复当事人,说你这个信我收到了,我现在在哪个部门在办,然后(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案件)到三个月的时候我要把我办理的情况结果告诉他,这个对老百姓,本身你看似是程序性的事,这个事就很不容易,因为以前大量的信访是基本上是石沉大海的。

张越:材料送上去了。

徐向春:没影了。

张越:就没影了,然后对方也很愤怒,就不断地天天往那递材料。

徐向春:因为寄给你了,你没有下文了,没有下文他就要继续给你重复的来寄信,整个社会的戾气会越来越重,所以这个是很关键,我每封信我告诉他我收到了我在给你办。

“件件有回复”,成果如何?

据检察机关介绍,2020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收到群众信访41万余件,其中收到群众来信、网上信访30万余件,均做到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接待群众来访10万余件,均当场告知“是否受理;若不受理、向谁反映”。其中,今年1至5月,先后有4万余件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案件,满3个月答复率为99.7%。

哪些案件可以找检察院信访?

张越:平时我们一说信访,我们脑子里想的都是到民政部门。

徐向春:国家有信访局,各地都有信访办。

张越:咱们是检察院接待信访,这两个的区别是什么?

徐向春:涉及到这个对于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满的、不服的都可以到司法机关来,如果除此以外的(普通信访)事项的,比如你对拆迁不满,还有对行政执法机关某一项行政行为不满的,那就是到国家信访局或者是某个部门的信访办去反映问题,现在是还是分得很清楚,但是好多老百姓不知道,到了我们这来了以后,不归我们管我们怎么办?一个是首先答复当事人,你反映的问题不归我检察院管,归谁管我就告诉他,同时我把这个信件也转给有关部门。

都有哪些渠道可以找检察机关信访?

张越:那如果我想找检察院信访,渠道是什么呢?

徐向春:我们叫信、访、网、电四种。尽量还是呼吁大家少来现场上访,主要还是对上访群众来说他的成本代价太高了,要花很多钱,要花很多时间。

张越:但是我们就觉得必须找到人当面说心里头才踏实,你们才会重视,尤其是岁数大的,案件积压年头长的特别迫切想要当你面说。

徐向春:您说的确实是很多老百姓普遍的心态,你现场说我们也不能(完全)依据你说的东西来判断案情,我们还是要依据有没有新的事实,你原来的法院或者是检察机关的一些法律文书来进行判断。

积压案件被激活

信访工作有实效

2020年伊始,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迎来了一位郑州市民王女士。

王女士:当时我也是比较激动,后面,我只能谢谢谢谢了。

原来,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贾某为偿还债务,冒充他人身份向王女士借款30万元。同年10月,案件被移送到中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然而由于贾某的供述发生了重大变化,案件两次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最终,公安机关将此案撤回。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晓佩:证据链存在不完整,所以这个案件就没有起诉。

案件被撤回,王女士的30万也就要不回来,在漫长的等待之后,2019年8月,王女士给中原区检察院的检察长寄了一封申诉信。收到信件后,检察机关通过调阅原始卷宗,全面梳理案件争议的焦点难点,同时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最终找到了证据,证明了贾某诈骗的主观故意行为。2019年12月13日,在四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之后,检察机关对贾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将这起证据不足,搁浅多年的案件激活。最终,法院对被告人贾某做出有罪判决。

信访案件“不降反升”的背后体现出什么?

张越:像这种借钱不还钱,钱的数额对老百姓来说算大,30万,但是其实对案件来说真的不算是大案,这会不会让人得出一个结论说实在不行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写信,就往最高检写信,这是一个捷径,它就能解决了。

徐向春:您说这个问题,两方面理解,我们实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这在所有的机关里面应该说是第一家,我们当时以为信访量可能会下降,但是盘点的时候我们发现升了。

张越:你看就是这样吧,我就觉得那既然这个好使,管它是不是他的分管范围就都找他去。

徐向春:升了,但是我们觉得不是坏事,我的理解还是人民群众更信任我们了,比如说原来是可以不来的,自己就算了,自己受了委屈了,在家里自己就吞了,但是心里是不服的,他现在来反映了,我觉得是好事,是对我们的信任。

重复信访数量的变化显示了信访案件是否真正解决?

徐向春:总量是有所上升的,同时呢,我们的重复信访在下降,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

张越:这是个好信号。

徐向春:很好的信号,我们以今年为例吧,重复信访下降的比例比总数下降的比例要高,就真的是解决问题了,不再来了,我们的目标就是把重复信访给它降下来。

最高检接访全公开:

这个“实体店”有啥不一样?

这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信访接待大厅,六个窗口各有各的职能,信访人在对应的窗口说明大致案情后,如果符合接访条件,便会被带到楼上的接访区域,在这里,检察官们会坐在相应的房间里,接待各地的信访群众。

接待大厅窗口设置有玄机

张越:我看了看这个划分,专门有一个企业家接待和未成年人检察,为什么这俩单列出来?

徐向春:您问的这个非常好,未成年人是党和国家特别关注的,所以我们专门设立一个未成年人(检察)接待窗口,我们在楼上还有专门未成年人(检察)接待的专门的房间和专门的检察官。企业家接待是涉及到非公经济的这些申诉案件,我们都设专门的窗口,我们在努力地去把企业家的权益,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好。

张越:还有两个窗口让我特别困惑,一个窗口叫“接待律师”,一个窗口叫“律师接待”。

徐向春:是,估计很多人都有这个疑惑,“接待律师”实际上是我们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那么保护律师的权益就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张越:这个替律师挺欣慰的。

徐向春:那么这块“律师接待”,只要我们开门接访都有律师每天在这儿,老百姓不服我们的申诉的,你可以到这儿来律师给你解答,说检察官说的有没有道理。

律师参与接访

助推检察工作更阳光

作为有两年接访经验的律师,韩琦燕对这项工作深有感触。

韩琦燕:我们首先是一个倾听者,就是要听取他们对案件的一些看法,还有意见,我们首先是要了解他们的诉求,然后呢我们会从法律上为他们进行解答,比如说这个案子是否由检察院管辖,是否它应该向检察院进行申诉,或者说它这个程序上是不是应该到最高检还是说下一级的检察院,就是无论程序上、实体上我们都会帮他进行咨询,那么在实体权利上我们也会给他指出,那么这个判决当中是否存在错误,如果存在错误应该如何主张他的实体权利,如果没有错误他应该怎么做。

律师接访与检察官接访有什么不一样?

徐向春:我有的时候来看,我这个地方检察官接访的地方窗口可能没人了,他(律师接待)这还排着队呢,说明老百姓很信任,觉得这个律师可能更中立一点,特别是反映检察机关自己的问题,觉得你们也许会有一些包庇,这个地方(律师接待)他就觉得没有。

检察机关推动大检察官接访工作

除此之外,全国各地的大检察官们也在努力化解着群众的信访难题。据检察机关介绍,2020年1到6月,全国检察机关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7000多件,其中省级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接待36件。

大检察官接访的“头雁效应”

张越:那么多大检察官然后进入到那个很具体的案子里面去,毕竟他人力有限,他一年能做几个这样的案子,能有什么实际效果呢?

徐向春:实际上就是发挥一个“头雁效应”,领个头大家都去做,就像张军检察长说的,信访都是老大难、老大难(问题),老大一重视就不难。

张越:那老百姓一听我当然愿意,我全找大检察官给我接。

徐向春:是这样,它这种案件我们现在还不能做到预约制。总的来说大检察官接访,我们党组的要求是要接那些疑难复杂的,不要搞形式主义。没有难度的去说几句话,案子就化解了的,或者人家把工作都做完了就你去见个面的,党组要求绝对不能做这样的事情。

张越:你得真去处理。

徐向春:真要接疑难复杂的。

张越:我明白,去信访的人,尤其是常年去信访的人心头里面是很苦的,但是接待信访这个工作真的也是特别难的。

徐向春:张军检察长要求说,你案件办完了,如果当事人还不服的,一直做到他满意为止。这个是很难的很高的要求,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纠错+顺气

张越:基本上这个工作得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纠错,确实当年的判决有问题的你去给人解决去,一部分未必是纠错,而是顺气。听上去检察官都得学点心理学,要不怎么给人顺气。

徐向春:是的,同时我们自己的检察官接访起来以后也需要心理辅导的。

一件持续二十年的申诉案

周奎:本申诉人要求重新立案侦查。

这是2019年10月30号福建省一起刑事申诉案的听证会现场,周奎和郑某因为二十多年前发生的一起纠纷而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

1999年12月4号的傍晚,周奎的朋友阮某召集了包括周奎在内的十几个人到之前和阮某发生过矛盾的郑某家门口闹事。郑某住的是一个二层小楼,楼下的人一边爬墙一边往上扔砖块,郑某就把扔进来的砖块捡起来又扔出去,周奎躲到了旁边的巷子里,但没想到还是被砸中了。

周奎:我一看见他们扔砖块的时候我就走到这边了,我在看他们扔,他后面怎么扔到我,我都不懂的。

经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周奎的伤情构成重伤。此后,周宁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赔偿周奎经济损失一万五千多元。然而两个人都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向法院提出上诉。

周奎:那个判决结果我不接受,因为当时我就提出了(我是)重伤。

郑某: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我无罪,我一直坚持我是无罪的。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便是认为周奎重伤的医学证据不充分。而被指定对伤情进行再次鉴定的医院则认为,周奎的病历存在多处瑕疵,不具备做伤情鉴定的条件。

于是,2001年8月,周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某做出不起诉决定,周奎也由此开始了他漫长的申诉之路。周奎依次向县、市、省三级检察院递交了申诉状,而三次的结果均是维持原不起诉决定。

周奎:我始终认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所以说我始终抱着,我不管怎样,我都要申诉的这种心态。

2019年,周奎将申诉信寄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分析之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

王庆民:既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了,应该说我们是最后一道司法救济程序了,我们之所以邀请这么多人,也是希望用尽我们的司法资源,让他的诉求能够得到很好的一个答复。

2019年10月30日,周奎案件的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听证会上,检察官仔细说明了案件的各处疑点,比如病例中多处出现了字迹前后不一致,疑似有补充更改的情况。

肖政李:他的初步诊断是颅底骨折,但后面这里标了“脑脊液漏”,这后面的字迹跟这个颅底骨折是明显不同。

此外,所有当事人的笔录和警方侦查结果都显示,案发时间在12月4号晚上,而部分材料中周奎的入院时间竟被登记为4号上午11点。

林斌:损伤的时间,跟我们整个的认定损伤是非常重要的,这个是一个重大的疑问。

郑某:对他造成的伤害,我还是深表抱歉的,如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我能帮到他我还是愿意的。

面对检察官的阐释和郑某的道歉,周奎最终做出了息诉罢访的决定,检察院也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周奎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

周奎的案子为什么一直无法立案?

徐向春:周奎这个案子实际上说白了,就是伤情鉴定书出了问题,依据出了问题,有瑕疵,这个周奎就一直就不服,就申诉。那么在这种关键时刻举行公开听证还是很有必要的,把双方都叫到一起,请到一起来,我们请了法律的专家律师,我们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都来了,我们省级检察院的一个法医专家专门做了很完善的PPT(演示文稿),就把当时的这个医院的鉴定结论,为什么你这个伤情鉴定不能用,不能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关键证据,给他解释了,周奎也认了,这个案子还应该说是公开听证的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也确实是需要搞听证,效果也很好。

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

张越:申诉这事是一辈子永远都能申诉的吗?

徐向春:是的,(刑事)申诉是没有时效的,因为他是在(正常)诉讼程序外的了。

张越:什么样的案件,符合公开听证的条件,适合做。

徐向春:首先本人要愿意,围绕着一些事实,也包括一些法律问题,大家有争议的,还有一点很关键,申诉人本人要通情达理,他得讲道理,如果完全不讲理,做公开听证也是没有用的。这个听证应该说是一个化解老百姓这种情绪的一个很好的一个载体。

张越:那一个案子都是拖了几十年解决不了的案子,这一场听证下来得多长时间啊。

徐向春:我们一般情况下,3到4个小时。先是由原案的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然后办理申诉(案件的)检察官,办理他的申诉案件有好几级嘛。

张越:所以办过这个案子的人都得出来说,你的理是怎么回事。

徐向春:我跟你说,当时为什么我不给你纠,我的依据是什么,然后他本人说我为什么要死揪着这个,我为什么要求要翻这个案子,适当的也还是可以有一些交锋的,观点的交换是没问题的。

张越:除了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之外,对专业人员像个业务研讨会。

徐向春:您说得太对了,比如说周奎这个申诉案,我们当时举行公开听证的时候,当时福建(省检察院)就把他们下级院的这些控申的检察官们都请过来了,一起听,对他们下一步自己搞也都是有帮助。

张越:通过这个听证会,用一个综合的办法来化解这个情绪,但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拿过来就能翻过来,就能改判的,不是这么回事。

徐向春:改判的案子还是极少极少数的,因为绝大多数案件是没有问题的,顶多说有些瑕疵,瑕疵只能通过补救的方法,这也就需要我们的即是我们的司法机关有一些务实的举措,补救的举措,还要求我们的信访人,自己也要能够放下自己的执念,去开始新的人生。

信访积案清理:解心结 消积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要求每一起积案都有院领导包案,并且“需听证、尽听证”,旨在全力推动积案化解工作。徐向春就包了一起发生在浙江省慈溪市的信访积案,6月4日,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在慈溪举办。2012年,信访人孙某在慈溪租了一家店铺做生意,一天,孙某和网上认识的王某在饭馆谈生意,正好被王某的丈夫俞某遇见。

孙某:我记得我们刚坐下,王某的丈夫俞某进来就破口大骂,扬言要打死我。

俞某误以为二人有暧昧关系,便叫了一些朋友在饭馆门口等着,王某解释无果,便叫孙某离开。孙某从二楼向下爬的过程中不慎坠地造成颅脑重伤,留下了肢体智力二级残疾的后遗症。事发后,孙某多次争取却始终无法立案,无奈之下,孙某走上了信访之路。

孙某的案件为何始终无法立案?

徐向春:我们检察机关就认为构不成故意伤害(罪),既没有要打你,也没有对他形成事实上的伤害,这些人就在外面门口站着,检察机关就作了(支持了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加害人也给了受害人一定的补偿,当然不够他的医疗费,所以他就一直不服。那么这次我们就举行听证,当时承办的公安人员也来了,说了当时整个的情况,他也都认可。原承办检察官也都讲了,为什么没有认定刑事犯罪,那么他本人也认可了。第二个就是我们对他的司法救助,我们还请了他社区、街道的领导都来了,把他现在经济的困难情况也说了说,检察机关就对于下一步如何帮扶他,我们提了我们的想法,他本人也都认可,这个案子也就很好地化解了。

张越:根据法理可能只能(处理)到这个程度。

徐向春:对,只能这样。这个案子还有一个补充的,当时他不是认定我们刑事上走不通了,他又提起民事伤害的赔偿,打了官司。法院也认为主要责任还是在他本人,加害方负一个次要的责任,也给了他一点补偿。从这一点能看得出来,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来看,检察院确实不能认定加害人构成了犯罪。

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张越:中国人口多,然后呢,社会变动大,其实中国司法人员的司法负担是特别重的,就是眼下的新案子其实都处理不完。为什么会想起来要把若干年前的全拿过来捋?

徐向春:无论是说我们从维护社会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减少社会戾气这种角度来说我们该这么做,还是说就把他们(信访人)从这种常年信访的泥潭中,让他们恢复正常的生活,正常的家庭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去做。(央视《法治深壹度》)收藏

无奈之下,冯某向重庆市检察院提出申诉,希望纠正法院的裁判。

张越:这个案子一开始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受理的,最后为什么变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接访了呢?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徐向春:张军检察长对于疑难复杂的信访这个问题,他一直是主张检察长要亲自去办。

市级检察院的信访案件为什么由最高检检察长接访?

徐向春:为什么检察长亲自办呢,检察长他有他的法律背景,法律知识,还有他的权威性,公信力,这些方面比一般的检察官还是要强不少。

张越:张军检察长接了这个案子,我是觉得会不会因为他涉及到比如民营企业?

徐向春: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检察机关这几年来特别重视的一项工作,所以这也是张检选择这个案子的重要原因。它跟一般的这个刑事案件不一样,刑事案件相对来说它这个法律关系,它比较简单。这个案子是一个行政案件,行政案件涉及到什么呢,就是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这个过程中总体上没有错,但是它工作有瑕疵,在我们所有的申诉案件中,相比而言,行政申诉案件是比较少,但是难度却是非常大。

让冯某没想到的是,最终接待他的是张军检察长。

冯:首先是从拉家常过渡,然后才从案情来分析,他当时就说你如果说是坚持打下去,我不说你能够赢,但是你花出去的时间可能是一年半年都说不清楚,你把时间浪费在这上,对你企业有没有影响?

在听了张军检察长耐心细致的分析之后,冯某决定息诉罢访,事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案件中出现执法瑕疵的行政机关也发出了检察建议,案件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徐向春:他(冯某)也理解这个案子可能本质上没有太大的问题,他原来对于执法机关只认定他一方有错,他心里是不服的,那么张检给他这样入情入理的分析以后,他也能接受。张检也跟他说,这个事就过去了,你要把你的心思精力全部用在你的企业的发展上,还有这么多的人要就业,所以冯某也表态把企业做好。

张越:我们都特别希望每一个案子都能这么好的解决,但事实上生活中也确实做不到每个案子都特别圆满地解决。

徐向春:是的,那是我们一个努力的方向,就是说我们希望我们能做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公平和正义,每一起信访件都能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就是事情和心结都能双解,我们努力想这么做,但是有可能很多原因,不一定都能做到。

检察机关的庄严承诺: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张军:你是哪的人?

信访人:吉林省长春市的。

张军:咱们老乡。

信访人:是。

张军:法院判过了。

信访人:对对。

张军:到这儿申诉是第一次来?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视察最高检信访工作时,提出对群众来信要做到“件件有回复”。在2019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张军检察长承诺,要“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为什么要提出七日内程序回复?

徐向春:老百姓每一封信,我们都要回,每一封信在七天之内就要答复当事人,说你这个信我收到了,我现在在哪个部门在办,然后(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案件)到三个月的时候我要把我办理的情况结果告诉他,这个对老百姓,本身你看似是程序性的事,这个事就很不容易,因为以前大量的信访是基本上是石沉大海的。

张越:材料送上去了。

徐向春:没影了。

张越:就没影了,然后对方也很愤怒,就不断地天天往那递材料。

徐向春:因为寄给你了,你没有下文了,没有下文他就要继续给你重复的来寄信,整个社会的戾气会越来越重,所以这个是很关键,我每封信我告诉他我收到了我在给你办。

“件件有回复”,成果如何?

据检察机关介绍,2020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收到群众信访41万余件,其中收到群众来信、网上信访30万余件,均做到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接待群众来访10万余件,均当场告知“是否受理;若不受理、向谁反映”。其中,今年1至5月,先后有4万余件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案件,满3个月答复率为99.7%。

哪些案件可以找检察院信访?

张越:平时我们一说信访,我们脑子里想的都是到民政部门。

徐向春:国家有信访局,各地都有信访办。

张越:咱们是检察院接待信访,这两个的区别是什么?

徐向春:涉及到这个对于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满的、不服的都可以到司法机关来,如果除此以外的(普通信访)事项的,比如你对拆迁不满,还有对行政执法机关某一项行政行为不满的,那就是到国家信访局或者是某个部门的信访办去反映问题,现在是还是分得很清楚,但是好多老百姓不知道,到了我们这来了以后,不归我们管我们怎么办?一个是首先答复当事人,你反映的问题不归我检察院管,归谁管我就告诉他,同时我把这个信件也转给有关部门。

都有哪些渠道可以找检察机关信访?

张越:那如果我想找检察院信访,渠道是什么呢?

徐向春:我们叫信、访、网、电四种。尽量还是呼吁大家少来现场上访,主要还是对上访群众来说他的成本代价太高了,要花很多钱,要花很多时间。

张越:但是我们就觉得必须找到人当面说心里头才踏实,你们才会重视,尤其是岁数大的,案件积压年头长的特别迫切想要当你面说。

徐向春:您说的确实是很多老百姓普遍的心态,你现场说我们也不能(完全)依据你说的东西来判断案情,我们还是要依据有没有新的事实,你原来的法院或者是检察机关的一些法律文书来进行判断。

积压案件被激活

信访工作有实效

2020年伊始,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迎来了一位郑州市民王女士。

王女士:当时我也是比较激动,后面,我只能谢谢谢谢了。

原来,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贾某为偿还债务,冒充他人身份向王女士借款30万元。同年10月,案件被移送到中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然而由于贾某的供述发生了重大变化,案件两次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最终,公安机关将此案撤回。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晓佩:证据链存在不完整,所以这个案件就没有起诉。

案件被撤回,王女士的30万也就要不回来,在漫长的等待之后,2019年8月,王女士给中原区检察院的检察长寄了一封申诉信。收到信件后,检察机关通过调阅原始卷宗,全面梳理案件争议的焦点难点,同时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最终找到了证据,证明了贾某诈骗的主观故意行为。2019年12月13日,在四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之后,检察机关对贾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将这起证据不足,搁浅多年的案件激活。最终,法院对被告人贾某做出有罪判决。

信访案件“不降反升”的背后体现出什么?

张越:像这种借钱不还钱,钱的数额对老百姓来说算大,30万,但是其实对案件来说真的不算是大案,这会不会让人得出一个结论说实在不行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写信,就往最高检写信,这是一个捷径,它就能解决了。

徐向春:您说这个问题,两方面理解,我们实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这在所有的机关里面应该说是第一家,我们当时以为信访量可能会下降,但是盘点的时候我们发现升了。

张越:你看就是这样吧,我就觉得那既然这个好使,管它是不是他的分管范围就都找他去。

徐向春:升了,但是我们觉得不是坏事,我的理解还是人民群众更信任我们了,比如说原来是可以不来的,自己就算了,自己受了委屈了,在家里自己就吞了,但是心里是不服的,他现在来反映了,我觉得是好事,是对我们的信任。

重复信访数量的变化显示了信访案件是否真正解决?

徐向春:总量是有所上升的,同时呢,我们的重复信访在下降,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

张越:这是个好信号。

徐向春:很好的信号,我们以今年为例吧,重复信访下降的比例比总数下降的比例要高,就真的是解决问题了,不再来了,我们的目标就是把重复信访给它降下来。

最高检接访全公开:

这个“实体店”有啥不一样?

这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信访接待大厅,六个窗口各有各的职能,信访人在对应的窗口说明大致案情后,如果符合接访条件,便会被带到楼上的接访区域,在这里,检察官们会坐在相应的房间里,接待各地的信访群众。

接待大厅窗口设置有玄机

张越:我看了看这个划分,专门有一个企业家接待和未成年人检察,为什么这俩单列出来?

徐向春:您问的这个非常好,未成年人是党和国家特别关注的,所以我们专门设立一个未成年人(检察)接待窗口,我们在楼上还有专门未成年人(检察)接待的专门的房间和专门的检察官。企业家接待是涉及到非公经济的这些申诉案件,我们都设专门的窗口,我们在努力地去把企业家的权益,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好。

张越:还有两个窗口让我特别困惑,一个窗口叫“接待律师”,一个窗口叫“律师接待”。

徐向春:是,估计很多人都有这个疑惑,“接待律师”实际上是我们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那么保护律师的权益就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张越:这个替律师挺欣慰的。

徐向春:那么这块“律师接待”,只要我们开门接访都有律师每天在这儿,老百姓不服我们的申诉的,你可以到这儿来律师给你解答,说检察官说的有没有道理。

律师参与接访

助推检察工作更阳光

作为有两年接访经验的律师,韩琦燕对这项工作深有感触。

韩琦燕:我们首先是一个倾听者,就是要听取他们对案件的一些看法,还有意见,我们首先是要了解他们的诉求,然后呢我们会从法律上为他们进行解答,比如说这个案子是否由检察院管辖,是否它应该向检察院进行申诉,或者说它这个程序上是不是应该到最高检还是说下一级的检察院,就是无论程序上、实体上我们都会帮他进行咨询,那么在实体权利上我们也会给他指出,那么这个判决当中是否存在错误,如果存在错误应该如何主张他的实体权利,如果没有错误他应该怎么做。

律师接访与检察官接访有什么不一样?

徐向春:我有的时候来看,我这个地方检察官接访的地方窗口可能没人了,他(律师接待)这还排着队呢,说明老百姓很信任,觉得这个律师可能更中立一点,特别是反映检察机关自己的问题,觉得你们也许会有一些包庇,这个地方(律师接待)他就觉得没有。

检察机关推动大检察官接访工作

除此之外,全国各地的大检察官们也在努力化解着群众的信访难题。据检察机关介绍,2020年1到6月,全国检察机关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7000多件,其中省级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接待36件。

大检察官接访的“头雁效应”

张越:那么多大检察官然后进入到那个很具体的案子里面去,毕竟他人力有限,他一年能做几个这样的案子,能有什么实际效果呢?

徐向春:实际上就是发挥一个“头雁效应”,领个头大家都去做,就像张军检察长说的,信访都是老大难、老大难(问题),老大一重视就不难。

张越:那老百姓一听我当然愿意,我全找大检察官给我接。

徐向春:是这样,它这种案件我们现在还不能做到预约制。总的来说大检察官接访,我们党组的要求是要接那些疑难复杂的,不要搞形式主义。没有难度的去说几句话,案子就化解了的,或者人家把工作都做完了就你去见个面的,党组要求绝对不能做这样的事情。

张越:你得真去处理。

徐向春:真要接疑难复杂的。

张越:我明白,去信访的人,尤其是常年去信访的人心头里面是很苦的,但是接待信访这个工作真的也是特别难的。

徐向春:张军检察长要求说,你案件办完了,如果当事人还不服的,一直做到他满意为止。这个是很难的很高的要求,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纠错+顺气

张越:基本上这个工作得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纠错,确实当年的判决有问题的你去给人解决去,一部分未必是纠错,而是顺气。听上去检察官都得学点心理学,要不怎么给人顺气。

徐向春:是的,同时我们自己的检察官接访起来以后也需要心理辅导的。

一件持续二十年的申诉案

周奎:本申诉人要求重新立案侦查。

这是2019年10月30号福建省一起刑事申诉案的听证会现场,周奎和郑某因为二十多年前发生的一起纠纷而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

1999年12月4号的傍晚,周奎的朋友阮某召集了包括周奎在内的十几个人到之前和阮某发生过矛盾的郑某家门口闹事。郑某住的是一个二层小楼,楼下的人一边爬墙一边往上扔砖块,郑某就把扔进来的砖块捡起来又扔出去,周奎躲到了旁边的巷子里,但没想到还是被砸中了。

周奎:我一看见他们扔砖块的时候我就走到这边了,我在看他们扔,他后面怎么扔到我,我都不懂的。

经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周奎的伤情构成重伤。此后,周宁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赔偿周奎经济损失一万五千多元。然而两个人都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向法院提出上诉。

周奎:那个判决结果我不接受,因为当时我就提出了(我是)重伤。

郑某: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我无罪,我一直坚持我是无罪的。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便是认为周奎重伤的医学证据不充分。而被指定对伤情进行再次鉴定的医院则认为,周奎的病历存在多处瑕疵,不具备做伤情鉴定的条件。

于是,2001年8月,周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某做出不起诉决定,周奎也由此开始了他漫长的申诉之路。周奎依次向县、市、省三级检察院递交了申诉状,而三次的结果均是维持原不起诉决定。

周奎:我始终认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所以说我始终抱着,我不管怎样,我都要申诉的这种心态。

2019年,周奎将申诉信寄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分析之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

王庆民:既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了,应该说我们是最后一道司法救济程序了,我们之所以邀请这么多人,也是希望用尽我们的司法资源,让他的诉求能够得到很好的一个答复。

2019年10月30日,周奎案件的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听证会上,检察官仔细说明了案件的各处疑点,比如病例中多处出现了字迹前后不一致,疑似有补充更改的情况。

肖政李:他的初步诊断是颅底骨折,但后面这里标了“脑脊液漏”,这后面的字迹跟这个颅底骨折是明显不同。

此外,所有当事人的笔录和警方侦查结果都显示,案发时间在12月4号晚上,而部分材料中周奎的入院时间竟被登记为4号上午11点。

林斌:损伤的时间,跟我们整个的认定损伤是非常重要的,这个是一个重大的疑问。

郑某:对他造成的伤害,我还是深表抱歉的,如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我能帮到他我还是愿意的。

面对检察官的阐释和郑某的道歉,周奎最终做出了息诉罢访的决定,检察院也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为周奎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

周奎的案子为什么一直无法立案?

徐向春:周奎这个案子实际上说白了,就是伤情鉴定书出了问题,依据出了问题,有瑕疵,这个周奎就一直就不服,就申诉。那么在这种关键时刻举行公开听证还是很有必要的,把双方都叫到一起,请到一起来,我们请了法律的专家律师,我们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都来了,我们省级检察院的一个法医专家专门做了很完善的PPT(演示文稿),就把当时的这个医院的鉴定结论,为什么你这个伤情鉴定不能用,不能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关键证据,给他解释了,周奎也认了,这个案子还应该说是公开听证的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也确实是需要搞听证,效果也很好。

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

张越:申诉这事是一辈子永远都能申诉的吗?

徐向春:是的,(刑事)申诉是没有时效的,因为他是在(正常)诉讼程序外的了。

张越:什么样的案件,符合公开听证的条件,适合做。

徐向春:首先本人要愿意,围绕着一些事实,也包括一些法律问题,大家有争议的,还有一点很关键,申诉人本人要通情达理,他得讲道理,如果完全不讲理,做公开听证也是没有用的。这个听证应该说是一个化解老百姓这种情绪的一个很好的一个载体。

张越:那一个案子都是拖了几十年解决不了的案子,这一场听证下来得多长时间啊。

徐向春:我们一般情况下,3到4个小时。先是由原案的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然后办理申诉(案件的)检察官,办理他的申诉案件有好几级嘛。

张越:所以办过这个案子的人都得出来说,你的理是怎么回事。

徐向春:我跟你说,当时为什么我不给你纠,我的依据是什么,然后他本人说我为什么要死揪着这个,我为什么要求要翻这个案子,适当的也还是可以有一些交锋的,观点的交换是没问题的。

张越:除了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之外,对专业人员像个业务研讨会。

徐向春:您说得太对了,比如说周奎这个申诉案,我们当时举行公开听证的时候,当时福建(省检察院)就把他们下级院的这些控申的检察官们都请过来了,一起听,对他们下一步自己搞也都是有帮助。

张越:通过这个听证会,用一个综合的办法来化解这个情绪,但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拿过来就能翻过来,就能改判的,不是这么回事。

徐向春:改判的案子还是极少极少数的,因为绝大多数案件是没有问题的,顶多说有些瑕疵,瑕疵只能通过补救的方法,这也就需要我们的即是我们的司法机关有一些务实的举措,补救的举措,还要求我们的信访人,自己也要能够放下自己的执念,去开始新的人生。

信访积案清理:解心结 消积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要求每一起积案都有院领导包案,并且“需听证、尽听证”,旨在全力推动积案化解工作。徐向春就包了一起发生在浙江省慈溪市的信访积案,6月4日,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在慈溪举办。2012年,信访人孙某在慈溪租了一家店铺做生意,一天,孙某和网上认识的王某在饭馆谈生意,正好被王某的丈夫俞某遇见。

孙某:我记得我们刚坐下,王某的丈夫俞某进来就破口大骂,扬言要打死我。

俞某误以为二人有暧昧关系,便叫了一些朋友在饭馆门口等着,王某解释无果,便叫孙某离开。孙某从二楼向下爬的过程中不慎坠地造成颅脑重伤,留下了肢体智力二级残疾的后遗症。事发后,孙某多次争取却始终无法立案,无奈之下,孙某走上了信访之路。

孙某的案件为何始终无法立案?

徐向春:我们检察机关就认为构不成故意伤害(罪),既没有要打你,也没有对他形成事实上的伤害,这些人就在外面门口站着,检察机关就作了(支持了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加害人也给了受害人一定的补偿,当然不够他的医疗费,所以他就一直不服。那么这次我们就举行听证,当时承办的公安人员也来了,说了当时整个的情况,他也都认可。原承办检察官也都讲了,为什么没有认定刑事犯罪,那么他本人也认可了。第二个就是我们对他的司法救助,我们还请了他社区、街道的领导都来了,把他现在经济的困难情况也说了说,检察机关就对于下一步如何帮扶他,我们提了我们的想法,他本人也都认可,这个案子也就很好地化解了。

张越:根据法理可能只能(处理)到这个程度。

徐向春:对,只能这样。这个案子还有一个补充的,当时他不是认定我们刑事上走不通了,他又提起民事伤害的赔偿,打了官司。法院也认为主要责任还是在他本人,加害方负一个次要的责任,也给了他一点补偿。从这一点能看得出来,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来看,检察院确实不能认定加害人构成了犯罪。

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张越:中国人口多,然后呢,社会变动大,其实中国司法人员的司法负担是特别重的,就是眼下的新案子其实都处理不完。为什么会想起来要把若干年前的全拿过来捋?

徐向春:无论是说我们从维护社会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减少社会戾气这种角度来说我们该这么做,还是说就把他们(信访人)从这种常年信访的泥潭中,让他们恢复正常的生活,正常的家庭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去做。(央视《法治深壹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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