飾演林有有的女演員張月被網爆了!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當然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2017年《我的前半生》播出後,有大批人趕往吳越的微博下面謾罵吳越,理由僅僅是因爲入戲太深,他們把吳越當成《我的前半生》當中由她飾演的凌玲去討伐。

表面看,謾罵吳越和張月的人是在維護正義,是在替在婚姻中受到傷害的羅子君和顧佳鳴不平,但如果撕下正義的外衣,你會發現,她們維護的,其實是自己內心的軟弱,她們的怒不可扼,實際上只是借題發揮,將她在現實生活中所有無法發泄的憤怒,一股惱全倒給無辜的演員。

不管是張月還是吳越,她們之所以被罵,一方面證明了她們演技的爐火純青,另一方面同時也證明了她們所塑造的人物的真實感,前者是她們的職業的專業性使然,後者是劇本魅力之所在,如果放在信息不發達的過去,出現這種情況或許可以理解,很多人人戲不分,但是在信息如此發達的當下,很多人明知道劇是劇,演員是演員,但依舊一窩蜂地去演員微博下面謾罵,其原因只有一個——她需要一個發泄的介質,以宣泄她對人生的不滿,而吳越和張月就成爲因角色而引發的捱罵對象。

這種以正義爲名的攻擊和謾罵,表面看是電視劇的藝術成果,實質上,這本身無異於流氓行爲——我知道你是演員,不是角色本身,但因爲你演的人我不喜歡,所以我就要去罵你,我不管你受了受 不了,因爲罵了你我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你就是幹這個的,你掙的錢裏,就有捱罵的錢。

多麼堂而皇之的藉口,說來諍諍有詞,而且擲地有聲。

這就是鍵盤俠的口號,躲在黑暗的角落,你不知道我是誰,我也不需要對我說的話負責,我就罵你了,有本事你穿過屏幕來打我啊!

如果真能穿過屏幕打他,估計他嚇死也不敢了。

當暴力被披上正義的外衣時,露出來的就是流氓的嘴臉。

她們不敢在生活中去謾罵真正的小三,她們只會藏在鍵盤後面高呼婚姻神聖不可侵犯,甚至於,她們在生活中真的遇到小三時,還要考慮一下手撕小三的後果。

同時,她們對小三的恨意遠遠大於對出軌者本身的恨意。

無論是對陳俊生還是許幻山,她們並未表現出多少恨意來,反而將所有的憤怒都指向了小三凌玲和林有有。

爲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因爲相對於出軌者來說,小三們更弱勢。

她們拿男人們沒辦法,以她們的力量無法制止出軌的男人,所以只能將矛頭指向相對弱一些的小三們。

我無意爲小三辯護,只是就事論事。

就好比男人出軌,往往輿論不去重點指責男人應該如何自律忠於婚姻,而是去分析女人該如何改變才能使男人不變心。

奇怪嗎?其實並不奇怪。

就像江歌案,有相當一部分人指責江歌媽媽煽動網絡暴力對劉鑫進行網爆太過分。

因爲法律判劉鑫無罪,所以江歌媽媽的所作所爲就是對劉鑫的人身攻擊。

爲什麼會有這種聲音的出現?因爲與法律相比,道德似乎更弱一些,以法律之名去譴責,用法律賦予的正義去爲劉鑫說話,就是他們的正義之名。

強者揮刀向更強者,而弱者揮刀向更弱者。大抵如此,表象不同,本質都是一樣的。

張月和三年前的吳越一樣,遭受到排山倒海般的網暴,這並不是正義的呼聲,而是弱者抽向弱者的皮鞭。發泄的只是一時的不良情緒,打走小三,還會有小四、小五,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最終只能活成怨婦。

我們習慣於躲開強權,爲此,我們希望所有的受害者都是完美受害者,否則,她受害就是活該,或者她受害就是自找的。

如果正義的鞭子抽錯了對象,就如同穿着制服的流氓,只能使正義變得更加面目可憎,非但彰顯不出正義本身的含義,反而會醜化正義的形象。

你看,那人好像一條狗,只會亂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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