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樂安殺人嫌犯在逃:曾兩次入獄,嫌工資低拒村委會安排的工作)

8月8日,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山碭村一男子入室殺人致2死1傷。嫌犯系山碭鎮厚坊村村民曾春亮,目前仍在逃。樂安警方發佈5萬元懸賞通告,蒐集線索,全力抓捕。

10日,山碭鎮厚坊村一位易姓村幹部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曾春亮曾兩次入獄,今年5月出獄後,村委會工作人員曾張羅着給他找到一份工作,是在附近一個工業園區某廠子裏打工,一個月工資三四千元,包喫包住。村委會工作人員還曾帶着曾春亮去過工業園區。但曾春亮認爲工資少,不願意幹。

這位易姓村幹部稱,從工業園區回來後,曾春亮去了其他城市,“他有(田)地,但他從來不務農。”曾春亮沒有成家,房子因多年沒維修倒塌。他父母已經都不在了,有兩個哥哥,一個弟弟,兄弟們常在外務工。曾春亮從十幾歲就出去打工,在家時間少,和村民接觸也少。事發後,一直都有民警在村子裏調查。

10日上午,遇害者的兒子康先生告訴澎湃新聞,據他了解,曾春亮系慣犯,今年5月刑滿釋放,服刑超8年。

山碭鎮山碭村一位村民告訴澎湃新聞,事發後村民比較害怕,都想趕快抓到兇手。這幾天也有民警在村裏調查。另一位村民稱,這幾天晚上,他們喫了晚飯就鎖上門,他希望警方能加快速度辦理此案,早點抓到嫌疑人。

根據警方披露的嫌犯曾春亮的戶籍地及身份證等信息,澎湃新聞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曾春亮曾因兩次犯盜竊罪被捕入獄。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盜竊罪被台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2年6月13日,曾春亮因再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其間,曾春亮因能認罪悔罪,完成勞動任務獲減刑有期徒刑7個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澎湃新聞稍早前報道,遇害者家屬介紹,該兇殺案發17天前,嫌犯曾潛入遇害者家中,與其家人發生肢體衝突。隨後,遇害者家屬至少兩次報警。樂安縣公安局方面回應稱,警方22日接到家屬報警後,就已經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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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侯帥_NN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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