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带来几张上色老照片。

原片都是德国女摄影师赫达·莫里逊于1933-1946年之间拍摄的。

1

破旧的的房屋,稀散的杂物,毡子下盖着的柴草……

但这些都挡不住那块孝子坊精致挺拔的身姿。

说起来,孝子坊远比不上贞节牌坊那么有名。

我读书少,这是第一次见到孝子牌坊。

古人著史,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但老百姓,很难入他们法眼。

除了一类。

那就是有异行的女人们。

比如,无盐,比如孟光。

不一般的女人,被西汉刘向编入了《列女传》。

然而,随着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严,束缚越来越多,列女传,成了烈女传。

尽管,正史里还是写着列女传,实际上,能入传的女人,不是为夫守节,就是为国尽忠。

其他的女人,也许有着种种本事,都没资格入列女传。

2

所以,绝大多数的女人,就像洗衣服的这几个一样,平平凡凡过一生。

其实这样挺好的。

谁愿意做烈女啊?

年纪轻轻守寡,含辛茹苦带孩子,如果能找个帮衬自己的男人,不是挺好吗?

多数女人,都是这么做的。

只有极少数的,她们听着贞烈的故事,看着坚硬的牌坊,决心也替自己挣一座。

历朝历代,都是这样的人。

正史之中,列女传里的烈女,最多的,大概要推明朝。

3

如果说做烈女,还是自己的选择,那么,包小脚,就是集体的摧残。

古代男人,对女人最过份的,就是让她们把脚搞断,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

《清稗类钞》中记载:

闽中妇女,惟居城镇者皆小脚妇。自缙绅以至小家,莫不以小脚相尚,妆饰与他处无甚异。此等妇女,率多不任步履,故街市中初不恒见。偶一见之,亦必拄杖而行,或倩人扶掖,与残疾者无异。其居邨野者,呼为乡下妹,则完全天足,入城者恒为人充担负役。

实际上,并非只有城里的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才会如此,便如上图这位,就个劳动妇女,却也是小脚。

我奶奶生于1919年,常说,如果不是孙中山推翻了清朝,她肯定也是小脚。

放脚拯救了妇女,却又竟然形成了对小脚的歧视。

还是上面那本书,内中有写——

小脚而今不雅观,强装大脚也难堪。皮鞋半塞棉花絮,撇去歪来总觉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