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喻琰 實習生 史航 林奕菲

  8月10日,大連10歲女童小淇(化名)被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一案的相關民事訴訟宣判(此前報道:)。16時許,在等待法院宣判結果時,小淇的母親在電話那頭大哭,啜泣不止。

  

  小淇(化名)生前寫給爸媽的信 受訪者供圖

  對於法院最終宣判賠償128萬餘元的結果,小淇母親告訴澎湃新聞,“咱們孩子的死,不是錢能解決的”。

  小淇母親稱,自孩子出事後,蔡某某一家人就搬離小區,至今未曾露面,今天法院當庭宣判,蔡某某一家人沒有到庭。小淇的遺體目前還在殯儀館裏面,葬禮還沒有舉辦,“需要商量一下再決定日期”。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殺害同小區居民10歲女孩小淇,拋屍灌木叢。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

  2020年1月3日,小淇家人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5月9日上午,小淇被殺案民事訴訟部分在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開庭。

  8月10日,法院宣判,判處蔡某某、莊某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小淇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覈),此外民事賠償部分,判處蔡某某、莊某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合計1286024元。

  案件經過:外出上課的女兒遲遲未歸,才發現已遭遇殘忍殺害

  2019年10月20日下午,淇淇父母發現外出上繪畫課的女兒淇淇遲遲未歸後,便察覺到了不對勁。淇淇的課程一般3點結束,但那天,快到了三點半都還沒回來。

  "給老師打了視頻電話,得知孩子已經走了很長時間了,我就開始着急了,因爲淇淇沒有下課後在外面玩的習慣。在我發現淇淇失蹤半小時後,我報了警。"

  "直到七點在灌木叢中找到了孩子,我萬萬沒想到,我可愛懂事的孩子,身中七刀,頭部臉部和小手都沒有好地方,一個鮮活的生命被惡魔奪走,當時我特別崩潰。"在網絡上的聲明中,賀美玲如此形容當天發現女兒失蹤到遇害的經過。

  

  警方接到報警後迅速趕赴現場,並迅速確定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沒用5分鐘,就找到了案發第一現場——因爲實在太好找了,地上有血跡,從樹林一直通往蔡某某家中"。

  

  13歲的蔡某某,身高170,體重140。

  2019年10月24晚,大連警方發佈通報稱,行兇者蔡某某因爲未滿14週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進行收容管教,時長三年。

  人間蒸發:案發後兇手一家迅速搬走,第一次開庭直接缺席

  2020年1月3日,淇淇家人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以生命權糾紛爲由,對蔡某某等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蔡某某一家賠償道歉。

  2020年5月9日,案件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此案不公開審理。據瞭解,被告蔡某某及其父母均未出庭,也並沒有委託代理人。

  賀美玲表示,"從出事到現在,兇手一家事發後如人間蒸發一樣,從沒跟我們聯繫過,一句道歉也沒有,賠償就更別提了,連法院開庭也沒露過面,這家人簡直太沒有人性了!"

  在淇淇一家看來,真心道歉更加重要,但是從事發之後,蔡某某的父母就一直沒露面,更沒有表達過一絲歉意。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