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区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形式公开开庭审理某某所原所长王某受贿案。我区人大常委会组织35名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过程。

经依法审查,2015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给他人开展和介绍测绘业务、企业用地等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8.9万元。

现场庭审中,公诉人按照法定程序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辩护人对依法应当从轻从宽处罚的罪轻情节进行重点辩论。被告人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案件当庭进行依法宣判。

鉴于被告人案发后主动向区监察委员会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庭对被告人王某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追缴全部受贿金额,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庭审过程客观公正。”“庭审程序合法,审理过程流畅,节奏把控较好,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在旁听中,人大代表们认真听取各方陈述,并在《旁听法院庭审评议表》中对审判人员的审判内容予以评分及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通过现场旁听,人大代表们进一步了解法院庭审工作,对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人民法院庭审程序公正合法、秩序良好,能当庭向当事人告知诉讼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各项权益,很好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公开,并希望法院能进一步客观公正地开展庭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