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王朝電視劇至今已有21年之久,它的特點在於“大事不虛,小事多構”。也就是說在保持大歷史方向不變的基礎上,具體的劇情則是糅合了野史,或者是搬運參考了其他時期歷史事件來演繹,雖然不是百分之百的契合歷史,但蘊含了各種人生道理和職場套路,再加上衆多演員的精彩演繹,可以說比之真實歷史都不遑多讓。

正因爲雍正王朝電視劇有深度,不只是劇情精彩,將清代的宮廷政治鬥爭刻畫的入木三分,更是在讓人感覺精彩之餘背後,可以領悟到很多道理,每一次觀看都有着不同的感受,所以不只是上映之初獲得諸多好評,斬獲多項大獎,更是到了今天還經久不衰,被越來越多的人認可。

那麼今天宋安之就以雍正王朝電視劇中的劉王氏遭遇劇情,來說說古代的翻案自證清白有多難。

當然還是先老生常談的說一下,本文章只談劇不說史,並非是將電視劇當成正史的來說。

一、不是李衛要整倒黃倫,劉王氏根本翻不了案

話說雍正登基以後,爲了順利實施新政,先在河南和江蘇兩省試行;爲了試行成功,雍正以田文靜爲河南巡撫,以潛邸奴才李衛爲江蘇巡撫,這二人,田文靜是不畏強權,一心爲民,執行力特別強,但不善變通之人;而李衛是雍正的絕對心腹,辦事能力強而且靈活,所以雍正纔派他們兩人來負責試行新政。

在這裏說個話外題,大家注意一下,真實歷史上的李衛出身富裕家庭,是靠着花錢捐官走上的仕途;而雍正王朝電視劇之中,李衛出身小乞丐,早年被還是王爺的雍正下江南賑災時帶回王府,所以說他是雍正的潛邸奴才。

李衛在江蘇試行新政,可謂是困難重重,畢竟新政的實施,意味着要改變現有利益分配局面,那些既得利益集團肯定不願意;這點在當時可以說是十分明顯的事情,所以雍正微服私巡到了江蘇時,連賣字畫的老先生都直接說道江蘇的士紳不樂意新政試行,都商量着跟他頂着幹,可見雙方的矛盾已經很明顯而且尖銳了。

可以說李衛面對反對勢力很強大,江蘇士紳報團反對,官僚之中,江蘇當地官員也是紛紛反對,以巡撫以下掌一省財賦及人事的藩臺(布政使),還有掌一省兵丁的臬臺(按察使)黃倫這兩位官員爲首反對新政,這二人,藩臺唱紅臉,臬臺黃倫唱白臉。

爲了反對新政,他們先是在攤丁入畝的新政佈告上動手腳,派讀書人用老百姓聽不懂的高大上言語去寫,貼出來效果很不好,因爲一般人根本看不懂;李衛一怒之下,直接找街上賣字畫的還有代寫書信的先生,自己說新政內容讓他們寫,又找到一羣乞丐,編了攤丁入畝的新政詞讓他們滿大街去唱,這樣一來效果還是很好的。

當然佈告之事,只是既得利益集團的小動作罷了,真正的大招還在後面,爲了反對攤丁入畝的新政,士紳們又聯合黃倫,鑽土地買賣期間不能交稅的制度空子,他們大規模買賣田地,黃倫以此爲理由不派兵丁差役,使李衛的新政無法實施下去,而李衛面對這個反擊,的確是一時之間沒有了辦法,即使是與黃倫撕破臉皮,也奈何他不得。

不過李衛畢竟是李衛,知道這樣硬來不行,於是就通過清理冤案來對付黃倫,來殺雞給猴看。

這裏大家注意一下,巡撫身爲一省最高長官,一般來說即使臬臺(按察使)黃倫位高權重,也不會這樣明目張膽的與他對着幹,可能有人認爲這有些脫離現實,其實電視劇解釋的比較清楚,一個是當地士紳和官員集體反對新政,大家都反對,所以他多少有些有恃無恐;一個是他是年羹堯的人,年羹堯當時剛剛立下西北大捷,可謂是如日中天,他舉薦的官員,的確有這個底氣頂撞巡撫李衛,更何況兩者綜合之下,黃倫自然更是敢頂撞了。

而電視劇之所以這樣安排,還有一個深意,就是以此透露出年羹堯搞得“年選”官員都是貪污腐敗之輩,側面說明年羹堯的飛揚跋扈和對朝廷的危害,並且說明年羹堯已經從前期一個不太老實輔佐雍正的人,到了後期成爲阻礙新政的存在,因爲他反對在西北四省實施新政,在江蘇自己派系官員黃倫也反對新政,這也預示了他之後的淒涼結局,畢竟爲了新政的延續,雍正連兒子弘時都殺了,對於年羹堯這樣的新政攔路虎自然不會心慈手軟。

李衛的方法很簡單,那便是以查案爲由讓黃倫去鎮江,自己則是查找有關黃倫的冤案,他很聰明,只找黃倫一個人的,範圍就限定黃倫一人身上,免得牽連太多,反而起不到殺雞給猴看作用,還會使這羣官員人心惶惶甚至魚死網破的。

於是李衛查到了劉王氏的冤案,這個案子其實很簡單,那便是劉王氏一家種的是既是士紳又是現任官的程森家田地,程森貪戀她的美色,找了個機會將她強佔,又放火燒了她家房子,殺了他的公公和兒子,事情鬧到官府,黃倫是收了程森的錢,又以替劉王氏申冤爲由霸佔了她,是兩頭都抓了,完事以後,自然是翻臉不認人,聯合程森誣陷劉王氏。

李衛以劉王氏冤案最終扳倒了反對新政的臬臺(按察使)黃倫,殺雞給猴看以後,其他官員自然是害怕了,於是藩臺馬上表態支持新政,至此李衛試行新政纔是初步成功。

二、劉王氏翻案的前因後果,說明古代是人治大於法治的

說實話,不是李衛要扳倒黃倫的話,劉王氏是根本翻不了案,因爲重點在於他需要扳倒黃倫,只不過是以平反冤案這種手段來下手,說白了就是順便翻了個冤案;如果李衛不採取這個方法,那麼劉王氏連遲到的正義都等不到,就要含冤而死,即使死後也不會被沉冤昭雪。

我們再看看兩個有意思的細節。

①、李衛去查案件,特意交代是找黃倫上任以來所辦過的案卷。

②、李衛去牢獄中找劉王氏,剛一進去,就有人一直淒涼大喊“老爺民婦冤枉”,而李衛是理也不理。

這說明什麼?

細細想來,說明當時的司法狀態,李衛是心知肚明,知道冤案很多,但身爲一省最高官員,他對此是有責任去糾正的,但是沒有;當然也不能說必須要讓他沒事找事什麼也不幹,就一個勁平反冤案,但是到了獄中,明明遇到有人喊冤的具體情況,都是置之不理,說明當時冤案不少,都是心知肚明的,並且常態化了,不是有需要的話,李衛這個巡撫連劉王氏的案子都不會管的。

通過這些來看,就暴露出封建王朝的弊端之一,那便是人治大於法治。清朝身爲最後一個大一統封建王朝,其律法其實已經很完善了,如果嚴格按照律法處理案子,也不至於出現這種冤案很多的情況,而人爲干涉成爲常態化,等於人治大於法治,更是加重了這種情況,畢竟不是每一個官員都是海瑞這種青天,他們的人爲干涉,往往會使案子成爲冤案。

而古代長期以往的人治大於法治的環境之下,最終造成的是人們往往期待能遇到諸如海瑞和包拯這樣的青天,而不是力求制度上如何杜絕人治大於法治,而不是如何完善制度,以儘量全面避免冤案;反而是如同碰運氣一般,祈禱遇到青天大老爺,但顯然不是每個人的運氣都是那麼好的。

三、清代的律法有多完善?

可能有人認爲以雍正王朝電視劇來表達古代是人治大於法治的,多少是有些脫離現實的。

其實雍正王朝電視劇雖然很多劇情並非真實歷史,但它所表達的人情世故,其實跟真實歷史並沒有什麼兩樣。

我們再來看看清代的律法有多完善,以外遇來看,像如果是妻子外遇則是至少要“杖八十”。若是妻子因爲外遇與姦夫同謀殺死丈夫,妻子是凌遲處死,姦夫則是處斬。若姦夫自己殺本夫,依“姦夫起意殺死本夫”例,斬立決,姦婦即使不知情,也要處絞監候。

再以強姦來說,也是很清晰的,而且階級劃分也明顯。奴僕或者僱工強姦家長的妻女是處斬;反之,如果家長強姦奴僕、僱工之妻,依例文“若家長奸家下人有夫之婦者,笞四十”。即使是強姦奴僕,令其羞憤自盡者,也僅處“杖一百,發近邊充軍”。

可以說清代的律法是相當完善的,但是就如同雍正王朝電視劇之中的劉王氏劇情所透露的那般,是人治大於法治的,而人爲干涉很容易,並且多了,並不會起到太多積極作用,往往意味着冤案的常態化。

第316期宋安之獨家雍正王朝分析到此爲止!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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