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山東省公路路政條例》修改,其中將“路政執法人員”統一修改爲將“路政執法人員”統一修改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

爲適應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的新形勢,《山東省公路路政條例》修改重點內容中也做出三個方面的修改:

1

將第二章至第五章中的“公路路政管理部門”修改爲“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2

將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中的“路政執法人員”修改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

3

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爲“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配備行政執法人員和必要的裝備,實施路政執法檢查”

這也就意味着山東“路政”將“消失”,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將上崗。從這份改名當中,我們看到多了“行政”兩個字,但他們權責並沒有發生多少變化

需要注意的是,《山東省公路路政條例》中明確要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要配備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和必要的裝備;執行公務時,應當規範着裝,佩戴標誌,持證上崗。

除此之外,還明確了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有權向公路經營者、使用者和其他有關單位、個人瞭解情況,查閱、複製有關資料,必要時可以錄音、錄像。

至於職責方面,“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則還需要配合交警查超,以及保護路產、維護路權、監管檢查道路施工等。

小編有話說

目前,山東率先將路政改名,這也意味着我國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已經開啓。預計各省份也將迎來該項改革。對於“路政”改名一事,大家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來源|卡車之家

相關文章